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供应商可以委托同一人参加投标活动吗?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3-27 13:42: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政府采购项目不乏有分标段情形,那么对于不同标段的供应商是否可委托同一人参加投标呢?近日,某代理机构向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咨询,某项目分两个标段,其中A供应商参加一标段,B供应商参加二标段,A、B俩个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参加投标活动,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可以判投标无效吗?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人认为,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串通投标,不看标段看项目,只要同一个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委托了同一人参加投标活动,依据87号令,就属于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串通投标情形,应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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