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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影响供应商参与政采项目结果的“小事”

作者:葛胜征 发布于:2019-08-20 14:35: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八、样品提供不合要求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实践中,很多政府采购项目仍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有的还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这需要供应商明确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按要求提供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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