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应当具备的条件?

作者:钟志君 发布于:2019-06-17 09:00: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提了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包含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供应商只能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不能对其他采购事项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四、以书面形式,即以提交书面质疑函的形式提出质疑,不得口头方式提出质疑。
 
  五、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质疑事项仅限于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