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财政性资金?
作者:钟志君 发布于:2019-06-04 16:53: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资金是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的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既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的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上述规定明确了财政性资金,从资金性质上解决了政府采购范围的问题,对于需要以资金性质来界定是否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了法律依据,理顺了在资金性质上区分政府采购项目和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关系,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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