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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首推标后评估打造“阳光”招投标

作者: 发布于:2018-11-04 16:56:13 来源:微博济南
   政府招投标往往涉及到的工程金额较大,一直是各个企业眼中的“香饽饽”,招投标的整个过程是否公平、公正,成为参与投标企业最为关切的问题。
 
  如何才能达到真正的公平、公正?据了解,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在改革招标监管方式、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减少人为干预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推行“标后评估”制度,通过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全流程闭环式监管模式的构建,真正打造“阳光”下的招投标,为泉城良好营商环境营造打下坚实基础。
 
  数字化带来高效服务

  “不见面开标”将成招投标市场常态
 
  带上一份投标文件,外加一个加密光盘,就能来开标,这是10月26日在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放射肿瘤学科医疗及科研基地建设项目病房综合楼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开标现场看到的景象。与过去一正四副、堆积如山的投标文件相比,这里的开标现场显得格外“清爽”。
 
  其“画风”的转变,源自济南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电子化工作的推进。
 
  今年年初,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进程,实现企业“零跑腿”目标,力求把繁琐的招投标工作“搬”到网上,以简化流程,节约成本。
 
  “传统的开标会,交易主体均需提前到达开标场所,电子化后招投标人远程即可完成文件解密、网上开标、数据实时查询等各项工作。这不仅改变了以往交易主体必须在有形市场集中参会的方式,而且还能够有效预防围标串标等行为。”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目前系统还在“试运行”,计划明年元旦前后全面推行。届时,全国各地的投标人就不用再费时费力赶到开标会现场,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济南的招投标活动了。
 
  与开标相比,评标“电子化”的进程走得更快一些。在肿瘤防治研究院智能化工程项目评标现场,7名专家端坐在电脑前,滑动鼠标认真地翻看着企业的标书。
 
  “我们彻底从简单劳动中解脱出来了。”一位评标专家说,过去用纸质标书,时间大都浪费在翻页查找上,电子化以后就轻松多了,点点鼠标就能找到想看的内容,不但节约时间还避免了主观臆断、违规标记等问题的出现。
 
  据了解,为了保证评标的客观性,市城乡建设委在流程和系统上也做了不少文章。一方面,加大下浮后招标控制价在评标基准价中的占比权重,让下浮系数、招标控制价参与评标基准值权重及参与评审的清单子目项数百分比系数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无法预判;另一方面,采用暗标模块化评审,把每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进行标号,生成暗标,分成不同模块,评标专家对系统随机分配的每个模块进行逐一评审,加大评审的随机性、不确定性,最大限度地体现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虽然方法复杂了,但是结果更精准了。”在投标企业南京恒天伟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商务经理王东升看来,招投标“电子化”后最直接的感受是效率高也更公平了。“过去开标我们在大厅一等就是一天,有的时候还要通宵,现在基本上上午的标下午就能出结果。而且通过电子化应用,评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观因素也都杜绝了。”
 
  中了标还得“回头看”

  补齐事中事后监管“短板”
 
  正如王东升所言,“数字化”带来了高效服务,也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参与各方的从业规范性、专业性、合法性逐渐呈现在公众面前。这些“大数据”为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的素材和依据。
 
  “长期以来,对于招投标市场的监管多集中在审查招标文件、开评标现场监督等事前工作上,导致许多招投标参与方认为中了标就‘万事大吉’,但实践证明,漏洞往往就出现在事前、事中环节的不规范上,缺少了事后监管这一环节。”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为了补齐“短板”,我市提出建立招标投标后评估制度,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印发实施了《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后评估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标后评估暂行规定》)。
 
  据了解,“标后评估”主要针对已经完成开评标且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评标中有重大异议项目以及随机抽取的项目,其评估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活动中的评审行为和评审结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以及招标监管责任人员从招标备案到中标通知书发放等招标投标所有环节的行为。通过定性分析、定量分析与相关主体行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完成后由标后评估委员会出具包括评标项目基本情况、评估内容、评估结论和评估意见在内的评估报告。
 
  “这就相当于给招投标过程来个‘回头看’,也可以说是二轮‘审计’,目的就是给所有招投标参与方再上一道‘紧箍咒’,在延伸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链条的同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所有市场主体意识到,完成招标活动不意味着‘平安着陆’,有任何违规行为都有可能被‘秋后算账’。”
 
  这场被外界称为颠覆传统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给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带来了深远、实质性的改变,有力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高了政府公信力,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大数据定位“问题专家”

  为“裁判员”戴上了“紧箍咒”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小到几十万元设备材料的采购,大到数十亿元工程的招标,其中都必不可少地会出现评标专家的身影,就像运动会要有裁判员一样,评标专家对招投标结果起着决定性作用,其素质好坏直接关系到招投标的成败。
 
  “尽管我们已经引入了电子化的评标方式,也将各企业的标书进行了模块化处理,但近几年评标专家数量的急剧增加造成了水平参差不齐、素质良莠不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说,过去对专家的筛选,多是靠学历、经验之类的原则性评价,对其评标能力、职业道德没有过多地跟踪考核,缺乏可量化的标准和手段,但这次招投标改革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标后评估暂行规定》中,不仅评标结果合理性在标后评估范围内,连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行为规范性和评标水平专业性也被纳入到了考核范围,对打分偏离严重或存在明显倾向性的专家将通过数学模型实施“数据定位”。
 
  “你看这个表格里标红的就是系统筛选出来的偏离严重项。”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学生宿舍10号楼改造工程标后评估现场,专家介绍道。出现了偏离项他们会逐一进行分析,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因为评标专家不负责任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就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约谈、通报批评等惩戒。
 
  “这样一来,对专家本身也形成了一种威慑。”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行等环节都有可能存在违规空间,仅靠有限的行政管理人员很难达到全面监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招投标的突出问题,而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动态监管模式,彻底改变了这种窘境。通过网上开标、电子化评标以及标后评估制度的建立,不仅最大限度挤压了招投标过程中人为操作的空间,还有利于构建公平、健康、诚信的招投标环境。
 
  评估结果“挂钩”诚信体系

  “不合格”3个月不得参与招投标
 
  更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监管,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市还将标后评估结果与诚信体系“挂钩”,对不同评级的企业进行差异化管理,让信誉良好、行为规范的企业有更高的中标机会,使评价差的企业失去市场,真正体现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在3月28日印发的《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一标一评管理细则》和10月24日印发的《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暂行规定》中,“标后评估”评价结果与信用评价体系“无缝连接”,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评价结果与参与各方的信用评价体系挂钩,定期发布信用评价结果,使其成为关系到招投标各参与方能否从业的重要依据,确保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
 
  “被一次性评价为‘不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3个月内将不得在我市各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招投标活动。在招标投标中有围标串标、投标造假等行为的投标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扣30分。”市城乡建设委招投标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我市深化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改革的一大创新举措。“引入‘信用评分’,才能让违法企业真正感受到‘切肤之痛’,尝到失信的恶果,从而督促其在法律的约束下诚信经营。”
 
  据了解,市城乡建设委从去年12月开始在市直范围内进行了“标后评估”试点,截至目前,已完成70余个项目的评估,涉及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各个领域。其中,发现各类问题20余项,约谈“基本合格”参与方20余名,处理“不合格”参与方1名。有效震慑了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各参与方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环境。
 
  据悉,明年1月1日起,标后评估制度将在全市11个区县内全面推行,为规范建筑行业市场环境、减少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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