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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该企业的人吗

作者:小易整理 发布于:2018-11-03 06:19:5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Q: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该企业的人吗?
 
  A:可以。政府采购相关法规中没有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进行限制,只要满足招标文件中对于授权的要求就可以。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几家供应商委托同一家公司或同一个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Q:采购档案依法应由谁保管?是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监管部门?
 
  A: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管。《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也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Q:询价采购项目中,采购人觉得供应商所报价格高,提出让商家再报一次,可以吗?
 
  A:不可以。74号令明确,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不可以再次组织报价。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Q:进口设备占总金额比例20%,需要审批么?
 
  A:只要是进口产品都需要进行报批。是否属于进口产品以《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三条来判定: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如果不是上述方式,可认为不是进口产品。如果上面所说的部分进口设备是独立的产品,那么就应该审批。如果进口产品是以零件的方式存在,然后进行的组装,组装后的产品没有经过海关,那么就可以认定其不属于进口产品。
 
  Q: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后,应该由谁来作出中标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的决定?
 
  A:由采购人决定。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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