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多措并举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
作者: 冉海洲 发布于:2015-08-10 17:30:41 来源:亳州市政府采购网
在亳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着眼于不断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创新服务举措,严肃案件查处,规范交易行为,以更高的效率,更优的环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步入新台阶。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牵头起草并以市政办名义印发了《亳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亳州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两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亳州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单位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亳州市市级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专家评审劳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络员制度(试行)》、《公共资源交易特邀社会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等五个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基本流程,明确了职能科室工作责任、内容和办事时限,形成了新的工作流程图,实行项目流程签字留痕管理办法,让交易项目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更高效、更规范地运行。
严格项目受理审查,做好招标项目服务工作。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立即办理,对于资料不全的项目待招标人补充完善后及时办理,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加强受理审查工作,对于一些排他性、违法性或者明显不合理条款,与招标人积极协调、沟通,进行解释和说明,按规定予以修改。在招标前或在招标过程中,确需改变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的,严格按程序报批;对于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因特殊情况,采购人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对于重点工程建设招标项目,积极与招标人联系,及时对接,主动配合,做好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招标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招标服务工作。
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文本。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文本(合理低价法),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和编制效率,防止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实施。
加强信用平台建设,保障交易活动阳光透明运行。一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对不遵守评标工作纪律或不负责任的评标专家,及时建议省公管办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依托开评标现场声像电子监控系统,对开评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提升监督效果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平台建设,结合我市的电子化招标投标平台建设,不断丰富信用平台内容,规范信用平台建设,逐步形成按季度在信用平台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及项目经理信息的工作制度,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诚信档案,不断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严查投诉案件,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通过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件质量,有力打击了围标、串标以及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2015年上半年,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项目265个。其中:完成建设工程项目128个,预算控制金额77176.2万元,中标金额60060.77万元,节资率为22.18%;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25个,预算金额14378.02万元,中标金额12542.63万元,节资率为12.77%;完成产权交易项目3个,起拍金额78.58万元,成交金额97.17万元,溢价率为23.66%;完成国土交易项目10宗,起拍金额35091万元,成交金额35111万元,溢价率为0.06%。
共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案件23件,对18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依法处理,给予1家违法违规企业一定期限内不准参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严厉处罚,累计不予退还保证金21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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