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采购程序 实现规范运作
作者: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于:2015-07-30 09:23:4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河北省玉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玉田中心”)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以服务政府工作为中心,把规范采购行为作为工作重点,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
累计节约预算资金超六千万元
玉田中心自2012年8月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服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成立至今该中心组织了招标采购1090批次,完成采购预算资金47774.32万元,实际采购支出41747.53万元,节约预算资金6026.79万元,平均节支率12.62%。采购资金总额逐年递增。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乡镇委托和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自筹资金的委托采购,扩大了采购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程序 增加工作透明度
近年来,玉田中心工作由起步阶段的在发展中规范,逐步转变为现在的在规范中发展。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减少人为干预,通过不断总结和摸索,在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程序的确定上,遵循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规范采购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玉田中心与时俱进,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对传统采购程序和方法的改革。
针对传统采购招标现场报名存在的如下弊病:一是报名人与报名人接触,报名人与采购人接触,报名人与招标人接触,因此不利于报名人信息的保密,容易导致一些围标串标的行为;二是浪费人力财力(投标人报名、补疑、答疑及投标多次来往招标单位,浪费投标人的人力和财力)。玉田中心针对上述情况,实施了招标报名的改革,在上网公告的同时,招标文件也同时上传到网站上,实行免费不记名下载,潜在投标人只要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做好投标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这项改进简化了报名程序,节省了投标人的时间、人力及财力,方便了投标人;减轻了中心工作,促进了招标的保密,给投标人创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此项改革走在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的前列,赢得了社会赞誉。
完善操作规程 确保“阳光采购”
一是做细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填写采购申报表,根据采购项目,玉田中心按照规范管理和从严掌握的原则及采购方式和其他要求,组织实施采购。
三是评标工作。评标工作由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任何人不得干涉评标专家的评标,确保了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是合同的签订。无论部门集中采购采取何种方式,采购活动后都必须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五是合同的履行验收。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组织有专家参加的验收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供应商的履约进行验收。验收方成员要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是做好采购结果公示及资料存档工作。采购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接受供应商质疑并调查回复;对记录采购活动的所有文字性资料都进行了及时地整理和存档。
七是采购方式的拓展。在认真总结完善询价采购的经验和做法基础上,询价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采取“网上公告”,对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采用 “限时现场报价”,节省了采购时间,最大限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强化服务意识 提高工作效率
一方面树立了服务观念。《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74号令的规定,不是为了强化研究中心的权利,而是要求中介机构更好地提供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为促进廉政建设服务;另一方面树立了效益与效率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还必须兼顾工作效率。在工作中,玉田中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使工作效率与财政支出效益同步提高;其次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学会使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由于全面推行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强化质量验收,使整个采购活动在阳光下操作。(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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