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工作的报告
作者: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于:2015-07-24 18:51:14 来源: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机管局法规处:
根据局“关于做好局‘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采购中心就“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于12月5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全员参与“十二五”规划评估和讨论,在框架讨论稿的基础上,形成了专家评审稿。12月18日,采购中心召开专家评审会,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报告获得专家好评,并一致通过专家组评审。《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报告》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完善后,经采购中心第21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上报。《采购中心“十三五”规划》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安排,并待财政部2015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下发后进行编制,另行上报。
附件: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报
告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月4日
附件: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报告
一、“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背景
2008年10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本市政府采购实行管采体制分离改革的要求,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整建制划转市机管局管理。
2009年,结合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教育活动,通过内外调研活动,认真总结采购中心组建以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组织召开了采购中心组建十周年工作汇报会,针对落实管采体制分离改革的新情况和制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的新要求及自身存在的管采职能不分、采购执行能力不强、集中采购功能弱化、内部“补丁式”管理、团队结构老化、市区集采机构“孤岛现象”等问题,明确了“对外,建立四大工作机制(工作汇报会、管采业务联席会、预算单位采购人联席会、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内,提升四种能力(配套预算执行能力、服务预算单位能力、服务评审专家能力、服务政府采购供应商能力)”的建设目标,并研究制定了《采购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中心未来发展的方向。
今年是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的第四年,根据市机管局《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采购中心制定了《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做好“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组织领导、时间安排。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采购中心组织全体同志进行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回顾总结,同时邀请组织分管领导、监管部门和行业专家对采购中心实施管采体制分离改革和“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上海市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评估报告》。
二、“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建设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三个):
依法建成本市政府采购职业化的集中采购机构;本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专业化的服务窗口;形成本市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指导交流部门。
(二)“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五大类19项):
1、基本实现“管理科学、行为规范、廉洁高效、内外和谐”中心建设五项任务;
2、基本实现“和谐采购、称心采购、职业采购的业务建设五项任务;
3、基本实现“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三化团队建设五项任务;
4、基本实现服务上海中心工作、四个中心建设,政策功能执行、服务保障职能两项任务;
5、基本实现本市政府采购实践基地、理论研发基地、人才孵化基地和示范引领两项任务。
三、“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
(一)全面完成了管采体制分离改革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本市政府采购管采体制分离改革的要求,全面完成管采体制分离改革任务,实现了市、局领导提出的“工作不乱、队伍不散、业务不断和平稳过渡”的改革要求。根据市编办批复和局“三定”批复,确保采购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全面完成采购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搭建起采购中心集采事业发展和员工发展的崭新平台。
(二)基本实现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三大建设目标
一是遵循《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章制度,通过规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管理,特别是通过2012年落实采购中心参照管理“三定”工作,依法加强了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基础建设、内部科室设置和工作人员的配置工作,实现了依法加强本市集中采购机构规范化建设目标。
二是找准集中采购机构自身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了服务财政预算执行和管理配套、服务市级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供应商、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市级机关和政府采购相关方提供“优质、文明、专业、廉洁”服务,特别是结合新业务办公用房的建设,创建了采购中心对外综合业务服务窗口,实现了建设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专业服务窗口建设目标。
三是通过建立采购中心对外工作机制,特别是管采体制分离改革后建立了市区集采机构业务联席会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市区两级集采机构业务沟通和业务联系,定期组织召开业务联席会议,联合开展业务调研和专题培训,进一步发挥市集采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示范引领作用,基本实现了加强本市集采机构业务指导交流的建设目标。
(三)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制定的五大类(19项)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了中心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先后建立完善了四大类104个管理制度;实现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加强了采购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形成了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业务的科学管理基础。
二是建立健全了集中采购业务管理新模式。先后探索建立了三级管理三级审核、采购项目分类、分层、分段管理等新模式;创新了计划均衡化管理、电子化全流程管理、对外业务顾问管理、对内业务受理规范操作、项目监督联动管理工作新机制;建立完善了采购业务月度分析会议、综合业务科、项目监管科业务沟通会议、采购业务专题会议等制度,将对外专业服务和对内规范管理理念融入到各项业务操作执行工作中。全面提升了采购业务规范管理和执行能力,实现了2009-2011年连续三年集中采购业务规模与上年同比增幅35%以上,2012-2013年连续两年集中采购业务规模超过70亿元的历史新高业绩。
三是加强了集中采购信息化建设和手段创新。配合市财政局管理平台的建设,落实大平台电子集市项目招标和上线运行、管理平台二期接口开发和试运行。同时,配套建设中心电子监控系统和电子评标室,进一步完善中心电子投标、电子开标和电子评标系统,建设中心综合行政信息管理系统(OA),完善机房等信息化硬件系统。采购中心采购项目的电子开评标率已超过90%,采购项目全电子无纸化率已超过50%,基本实现采购业务管理和操作的电子化、信息化。
四是创新建立了采购中心对外工作机制。先后建立完善了对外工作机制(工作汇报会、业务联席会、业务员联络会、业务工作座谈会、法律顾问管理、市区集采机构业务联系会等六大工作机制),为形成管采工作合力、营造和谐采购、防范采购风险等奠定了外部工作合力基础。
五是落实了采购中心团队“三化”建设。严格从优招录新人,改善了团队的年龄、文化和知识结构。先后建立了月度集中业务培训、年度课题调研、采购案例研究、外出学习考察、职业激励机制、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工作人员月度绩效考核等组织人事管理制度和干部考核晋升奖惩机制等,进一步提升了集采团队的综合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
六是推进采购中心全面建设。建立完善了党工团组织和党政联席会制度,形成党政工团组织管理工作合力。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团员及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党群工作制度,塑造形成了集采核心文化价值观及六大工作理念,进一步增强了中心的文化凝聚力和工作活力。建立完善了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十不准”、“采购纪律十不得”和《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十项工作守则》、《采购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采购中心廉政和采购纪律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夯实组织领导力量,加强党风廉政和采购纪律管控。
四、“十二五”规划执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紧紧抓住管采体制分离改革的六大发展机遇,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形成完整的目标体系、管理体系和工作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全面推进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一是科学发展观学实活动机遇。通过开展内外调研工作,结合组织召开采购中心成立十周年工作汇报会,对前十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明确了管采体制分离改革后采购中心职能定位,提出了“和谐采购、称心采购、职业采购”发展理念和“专业化、职业化、知识化”团队建设目标,制定了采购中心“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是上海筹办世博会机遇。组织开展了以“参与世博、服务世博、奉献世博”主题活动,主动推进集中采购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转变,探索并建立了集中采购项目前伸后延管理模式,形成了“顾问式采购、菜单式采购、回访式采购”等新方式,全力以赴保证世博采购项目按时保质任务完成。
三是纪念建党90周年机遇。全面加强采购中心党群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工会组织作用,先后形成采购中心党建、工会工作体系、党风廉政监管体系、文化凝聚工作体系,团队职业化建设体系,建立和形成了采购中心集采文化核心价值观和六大工作理念。
四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机遇。以推进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团队业务服务作风建设、加强对外专业服务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了采购中心职业作风转变,班子集体决策能力、团队职业化作风建设和采购中心对外专业化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是中心参照管理转型机遇。结合中心成立十周年对前十年工作的总结回顾,确定了管采体制分离改革后中心工作新职能,依法规范中心内部机构设置、科室职责、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说明书;按照参照管理要求,先后招录引进15名工作人员,进一步优化了团队的知识和年龄结构。
六是中心“515工程”筹建机遇。按照“节俭经济实用、安全廉洁有序”要求,认真做好新老业务用房筹建工作,巩固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创新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专业化公共服务窗口建设。
(二)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集采业务创新、信息化支撑、全方位服务窗口三项建设齐头并进,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
一是以程序标准化、过程电子化、操作专业化为核心内容,全面提升集中采购执行能力。自2008年10月采购中心整建制划转市机管局管理近六年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府采购管采体制分离改革要求,在市机管局的领导和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主题,按照服务财政预算管理配套、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市级政府采购的职能要求,集中采购业务执行能力不断提升。截止到2014年11月底,累计完成市财政下达集中采购计划342.6亿元,完成采购合同金额304.54亿元。其中,电子集市采购合同金额33.8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38.06亿元;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年度采购规模超过70亿元,位于全国集中采购机构年度采购规模第二名。
二是以形成管采合力、完善服务窗口、落实政策功能为主要抓手,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服务对象形成日益和谐的生产关系。2009年以来,采购中心主动建立管采合力机制,全力配合本市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提升了本市政府采购的形象。从管理操作、技术支撑、现场服务等方面建立和完善服务窗口,得到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历年市集采机构监管考核满意率均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在中小企业、进口产品、自主创新、节能、环保、集市采购、政府采购二期招标平台、报建工程属地化管理等政策落实方面,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财政局、发改委、建交委等)沟通协调,做了大量配套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政策得以有效实施。截至2014年11月底,节能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合同金额总比为82.9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率达到100%;环保产品采购金额占同类产品合同金额总比为81.9%;中小企业所获得的合同金额占总采购规模的78.75%;公共民生类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占全年合同总金额的31.12%;服务类采购合同金额占全年合同总金额的46.25%。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紧密形成党政工团工作合力,从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团队建设、文化凝聚力建设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采购中心事业和人的发展
2009年以来,采购中心不断加强党政工团合力,积极搭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创建平台,围绕中心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党建主题活动,引导形成奋发进取、凝聚和谐的文化氛围和团队氛围,为采购中心事业和人的同步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2009年以来,采购中心先后获得全国政府采购行业、上海市、市级机关系统、市后勤系统、市集采机构考核以及局系统的一系列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先后有15人走上了部门和中心的领导岗位。同时,管采体制分离改革以来,根据年度创新工作及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先后完成各类课题调研报告29篇;先后为本市高等院校研究生和本科生提供实习15批62人次;为委办局和高校安排挂职锻炼干部3名;中心员工作为专家型人才多次借调财政部参与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和起草工作;应邀为全国政府采购专业授课10余人次,充分发挥了集采机构理论研发和专业人才育人孵化基地作用。
五、“十二五”规划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经过采购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三大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五大类十九项主要工作任务也基本完成,但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根据采购中心参照管理的新要求,中心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还需要梳理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随着对外工作机制的增加和需求导向,对外工作机制建设还需要不断巩固和完善,年度工作统筹计划、对外工作机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集中采购业务“四化”(规范化、功能化、电子化和公开化)建设与新时期政府采购的新要求还存在差距,需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加强。
四是根据打造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专业化服务窗口的建设目标,建立对外综合业务服务窗口工作还处于创建初期,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和完善。
五是按照新时期政府采购的新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定,中心团队管理、业务管控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制度加科技”,落实党风廉政“两个主体责任”,实现常态化的管控。
六是根据中心团队“三化”建设目标,团队的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能力和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六、“十二五”规划2015年执行安排
2015年,是采购中心“十二五”规划执行的最后一年,根据规划执行评估提出的主要问题,按照局领导“做优服务、做实管理、做强保障”的工作要求,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采购中心管理制度建设。在全面梳理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基础上,按照“精简、优化、完善、创新”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执行考核、效果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必依,实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制度管业务”的科学管理目标。
(二)巩固和拓展业务“四化”建设成效。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新规定,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心各项业务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行为规范、监管考核工作,把年度集中采购业务“执行率、规范率、满意率”作为年度业务建设的重点。同时,积极拓展和实践集中采购业务依法公开的有效途径,并开展调研试点工作。
(三)创新对外综合业务服务窗口建设。结合中心新业务办公楼筹建和搬迁工作,创新设立综合业务服务大厅。建立前台接待引导、业务咨询和受理、综合服务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等候休息区、自助电脑服务区、评审专家休息室等配套设施,为集中采购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文明、专业、廉洁”的服务。
(四)巩固和完善采购中心对外工作机制。认真总结近年来中心对外工作机制工作成效,广泛听取协作方工作建议,针对工作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整改,加强建设,进一步增强对外工作机制的规划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强化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业务管控。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体管理责任;二是严格贯彻执行《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和采购纪律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各项规定;三是坚持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纪律管控工作与领导班子建设、团队月度绩效考核、集中采购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管控、考核、监督常态化。
(六)全面加强采购中心团队“三化”建设。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工作人员月度绩效考核试运行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团队“三化”建设目标和组织人事等制度梳理优化工作,从工作人员计划招录、业务培训、轮岗交流、月度绩效考核、晋级任用、工资福利、职业激励、职业规划、奖惩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评估机制,为规范采购中心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提供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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