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制好招标文件
在桂林市财政局近日举办的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班上,桂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主任叶刚发布了2016年度桂林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此次检查,将全市54家登记合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全部纳入了检查的范围,其中,承接过2015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的43家代理机构均按要求进行了自查,并按时上报了自查的相关材料,市本级及各县区共选取了29家代理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项目218个,检查金额37358.25万元,违法违规项目80个,涉及的项目金额19125.98万元,并对涉及的22家代理机构均做出了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理。
作为此次培训的重点,叶刚全面归纳了监督检查中出现的六类问题:一是招标文件编制和售卖存在问题;二是没有按规定收取和退还保证金;三是没有按规定发布采购信息;四是抽取评审专家的问题;五是评审过程违规;六是档案管理不规范。
其中,针对招标文件编制和售卖存在的问题,叶刚重点强调了10个方面的内容,值得采购代理机构注意:
(1)评分设置不合规、不详细。具有明显倾向性、量身定做,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
(2)招标文件设置违规条款,采购需求不合理、不合法。
(3)价格分设置不合理、不符合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价格没有得满分。
(4)招标文件编制不完整、没有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节能环保优先、扶持本地企业)。
(5)没有公开采购预算。
(6)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将资格条件设为评审因素。
(7)项目分标设置不合理,没有按采购类别合理划分标段。
(8)交货期、付款方式不合常规。
(9)售卖不规范,售卖标书要求条件过多,按分标售卖文件。
(10)没有按规定时间发售采购文件。
此外,叶刚表示,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厂家经营范围的问题。不得在公告中标注:经营范围必须包括XXXXX,经营范围是由企业自行上报的,叫法可能不完全一样,是否具有经营资质,由评委进行界定,特了特殊许可以外,现在国家对经营范围也基本处于开放状态,不用过于强调。
(2)大量货物类采购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进行打分,此类方法不可取。设计方案应该在货物采购前由采购单位组织专业公司设计,然后根据设计方案确定货物明细招标方案,不应该再要求货物类项目的投标人提供设计方案。
(3) 要求提供节能清单的,必须在项目明细中加以明确,不要在采购文件中笼统的讲。
(4)尺寸、重量等参数一般不得设定固定值,必须设定范围值,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建议将尺寸、重量等不影响实际使用的参数不设定为实质性条款。
(5)采购方式适用问题。采购计划实行备案制后,很多采购人不懂采购方式的适用问题,就征求代理机构的意见,结果代理机构尽出一些馊主意,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被滥用。严格执行采购方式的适用范围,在接受采购任务后,如发现采购方式运用不正确,应及时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协调。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些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较低,政策法规不熟悉、执行不到位,但也有些是代理机构不能坚持原则,一味迎合采购人,有意为之。”叶刚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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