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采购项目需要发布进口产品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3:34:16 来源: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如采购人申报的项目中采购明细被标示为是进口产品的,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申报的采购明细并认为是属于进口产品的需要组织进行进口产品的论证并发布进口产品公示。只有发布招标公告前可以发布,如发过招标公告的不能再发布进口产品公示。
可以起草进口产品公示的项目可通过“我的待办”找到项目信息,并点击“起草进口商品公示”或者进入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公告管理,点击“选择待起草公告项目”按钮,找到需要起草公示的项目并点击“起草进口商品公示”进入具体的内容编辑页面。
进入进口商品公示的明细内容编辑时,请按照公示内容填写各数据项,点击“保存并提交审核”按钮提交采购人进行审核,如采购人审核通过,则公示自动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如采购人审核不通过退回,则请参照起草的操作,对公示内容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
点击项目后的“项目信息”可查看项目的详细情况,点击“项目在哪”可查看项目的办理过程和意见,如退回的进口产品公示意见可在此处查看。
注意事项:
公示中公告相关附件管理中上传的附件是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上显示的附件,提交给采购监管局审核用的附件是只有采购人和采购监管局可以查看的附件,请在上传附件时做好选择操作;进口商品公示请在采购监管局审核用附件处上传进口产品论证的相关资料。
进口产品公示采购人确认后,不再需要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将直接挂网,因此,请与采购人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慎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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