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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收紧工程服务类采购限额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0:11:22 来源:齐鲁晚报

  《2015-2016年度邹城 市政府采购 目录》(下简称“新目录”)日前公布,与旧目录相比,新目录调整扩大了货物类采购自主采购范围,收紧工程 和服务类采购限额,简化小额采购程序,新增了定点采购。

 
  据介绍,新目录中新增小额工程定点采购(试点)。规定定点采购由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数额的大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由竞价产生成交供应商。本期定点采购供应商共203家,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新《采购目录》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等小额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工程监理、公路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等小额工程服务可实行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实施后,原抽签定标方式取消。新增100万以下货物定点商城采购(试点)。定点商城采购是由采购人在定点商城中向经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若干供应商发送采购需求,从中选择符合采购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新《采购目录》中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A01家具,A03办公自动化设备,A06空调、空气调节设备,A07音、视频设备等商品均可进入定点商城进行采购。
 
  协议供货额度大幅提高。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采购人及供应商征集常用产品品牌型号后,面向所有合格供应商组织公开询价,最低报价即最高协议价,最低报价者即首选供应商。采购人可以在不高于最高协议价的基础上跟供应商再次议价,协商后即可供货。为了适应邹城市各采购部门采购需求的增长,在新目录中将邹城市政府采购协议库额度由20万提高至100万。
 
  采购人自行采购范围放宽。新《采购目录》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以外的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货物、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工程、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服务,向财政局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后,可自行采购。各部门、单位年度自行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对于小额货物、工程及服务,这一范围的放宽,极大地方便了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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