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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积极推行政府投资工程总承包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7-10 11:01:08 来源: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

   近日,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就做好工程项目投资 人招标 投标管理等工作,对全省各地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交易中心提出了具体要求。

 
  凡属该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定工程项目投资人的活动,应当进入相应有形建筑市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其中,政府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定的工程投资人(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采购可以不进行招标。
 
  各地招投标管理机构与交易中心应打破传统分阶段发包思维模式,倡导国有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可在设计方案、建设标准、投资限额确定条件下,依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也可以依据工程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为标的进行。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参与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也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单位的身份共同投标。禁止将工程肢解发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公开发行的省级报刊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至少一家媒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同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选择在报刊发布公告的,应当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工程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投标。
 
  各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两公告、两文件、一书、一合同”(即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审查为重点,严把招标项目进场关、招标文件备案关、招标过程监督关和招标信息公示关,防止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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