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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釆购应该怎么做

作者:康佳 发布于:2017-05-24 08:1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概念
 
  询价是政府釆购法定釆购方式中的第五种;是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是一种只适用于货物的釆购方式。
 
  流程
 
  一个符合法定条件的询价釆购项目,其最高效的做法是用时一周完成主体工作:
 
  星期一
 
  利用周六周日加班制定询价通知书,发布公告征集、评审专家和采购人推荐或从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星期一上午经釆购人同意,如有可能,当日发出询价通知书。
 
  星期二至星期四
 
  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交纳保证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抽专家,成立询价小组。星期四
 
  上午询价、报价、编写评审报告,下午评审报告送达釆购人确认。
 
  星期五
 
  上午釆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下午发成交通知书,同时,发成交公告。
 
  下一周需要做的工作:保存政府采购文件档案;退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签合同;退成交供应商保证金。
 
  后续需要做的工作:履约验收、合同备案、支付货款。
 
  注意
 
  (1)询价通知书是发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因此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程序在前。询价中省去资格审查,直接进入报价环节。
 
  (2)询价小组担负着确认或者制定询价通知书、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的职责,应该提前组建。目前,在相关法律法规无提前产生或组建询价小组的规定的情况下,制定询价通知书、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的工作由釆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完成。
 
  法律链接: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财政部74号令第二条、第三条、第八条及与询价程序有关的条款;财库【2016】198号文件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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