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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认定难?51家企业为何出局

作者:清晖 发布于:2017-05-22 11:22: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在招投标实践中,不少从业人员都表示,有的投标人你明显感觉他们在串通投标,可是由于在法条中找不到直接的认定依据,使得评标委员会不敢轻易下结论。无奈,遇到这种情况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努力查找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漏洞,避免其中标。
 
  关于串通投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直接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近日,业界第一款APP易采通小编在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看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鄂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对江西锦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鑫裕实业有限公司等51家公司投标违规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显示,评标委员会针对51家企业“标书之间的硬件”相同或“电脑机器码”、“软件加密锁码”相同的情况,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此类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对涉及问题相关单位的投标均予否决,对存在以上问题的51家投标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显示,在华容镇第一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标中,存在这样的问题:1.两家公司的电脑机器码相同(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电子档);2.两家投标单位的软件加密锁码相同(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在不同的电脑上编制完成商务标电子档)。在滨江地块(周屴社区)地块二(三期)1#、2#、3#、13#楼及7#、12#、15#楼间商业裙楼工程招标中,9家投标单位电脑机器码相同(使用9个商务标造价软件加密锁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完成电子档)。根据《通报》,还有在评标系统对比中发现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存在全部一致的情况,令人触目惊心。
 
  串通投标认定确实存在难度,但是随着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普及推广,投标人直接的“勾结”会越来越难以藏身。对于投标人来说,诚实守信是企业长青的基础。串通投标也许赢得了一时,但也随时可能让你信誉扫地,难以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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