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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政府采购有这七个特征 你赞同吗?

作者:崔卫卫 陆金平 发布于:2017-04-30 18:50:1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4月28日,在辽宁省盘锦市举办的“中小企业参与政府公共采购培训班”上,相关负责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分析了政府采购不同于个人、家庭、企业采购或团体采购。在他看来,政府采购具有以下七个体征。
 
  一是采购主体的特定性。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是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所使用的资金都为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是纳税人的税收或政府公共服务收费。
 
  三是采购活动非商业性。政府采购不同于商业性采购,政府采购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是为卖而买,而是通过买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或向社会提供公共利益。
 
  四是采购对象的广泛性。政府采购的对象真可谓是包罗万象,既可以是标准产品,也可以是非标准产品;既可以是有形产品,也可以是无形产品;既可以是价值低的产品,也可以是价值高的产品;既可以是军用产品,也可以是民用产品。大到宇宙空间站,小到一张办公用纸,既有有形产品又有无形产品,都是政府采购的范围,国际惯例是按其性质分为三大类:即货物、工程和服务。
 
  五是采购过程的规范性。政府采购不是简单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是要按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采购规模、采购对象及采购时间要求等,采用法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组织采购,使每项采购活动都要规范运作,体现公开、竞争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是采购结果的政策性。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国家政策的要求,包括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购买国货、保护中小企业、环境保护等。
 
  七是政府采购影响力大。相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政府的购买力巨大,国际惯例,政府采购的金额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的生活环境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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