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提高采购效率
作者: 发布于:2017-03-21 17:19:14 来源:财政部
为认真落实部门预算,按时完成年度采购任务,进一步体现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晋中市财政局本着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2017年度对部分信息电器类产品试行批量集中采购。
一是对批量集中采购的产品提出要求,主要包括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台式机)、打印机(含激光、针式、喷墨,一体机)、服务器、复印机、照相机、空调。
二是对批量集中采购的预算提出要求,批量集中采购预算以部门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
三是对批量集中采购的时间提出要求,批量集中采购分三批次执行,对台式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台式机)、打印机(含激光、针式、喷墨,一体机)、服务器、复印机、照相机的采购分别于3月中旬和8月中旬完成,空调的采购5月中旬完成。
四是对批量集中采购的验收付款提出要求,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合格、组织验收后按约定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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