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办交易业务培训班 155家社会代理机构参训
作者:董莹 通讯员 赵玉红 发布于:2017-03-01 16:14:2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贯彻落实《关于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冀财采[2016]41号)文件精神,在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培训班”于2017年2月17日在公共资源大厦举行,155家社会代理机构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分上午、下午两个场次进行。河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吴建明,河北省交易监督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进群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培训班上,吴建明要求社会代理机构要积极适应进入交易中心交易要求、遵守交易规则。同时,要求交易中心做好充分准备,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其提出以下五项具体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为采购人和社会代理机构服务的意识,提供好交易场所、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做到保障有力、服务热情;二是要加强评标现场监督和评审专家抽取管理,确保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公平有序;三是要妥善保管好各类交易、评审和管理的现场视频、音频资料;四是做好现场交易过程的秩序维护,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处理好交易活动中的各类特殊情况;五是要及时主动征求社会代理机构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保障工作。
孙进群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进场交易的政策进行了解读,对中心场地、网络功能、监督体系做了介绍。他提出,代理项目进场交易要坚持制度与服务相结合、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社会代理机构要学好各项制度、规范,服从交易中心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办事流程,按规定程序开展交易工作。交易中心要从创新资源配置组织方式上入手,着眼于各类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交易中心各处要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以各方反馈为导向,简化交易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会后,参加此次培训的社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培训课程内容实用、丰富,办事指南讲解清晰。
据了解,此次培训还得到河北省交易监督办电子监察室的支持配合,对加快推进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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