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公共资源交易:有法可循、依法监管
作者:邓琳 何金辉 发布于:2017-02-20 11:04:17 来源:荆门日报社
记者近日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我市结合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实际,起草《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拟上报市政府审议出台。
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实行行业监督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其主要内容是“五统一”(即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核心是强化标中监管,将对标前、标后的监管重心转向协调、督办,实现“1+n”监管模式。其中,“1”指综合监管,始终不变;“n”指根据项目类别归口的相关行业监管,同时“n”是变化的,根据不同项目由不同行业部门监管。
此外,市行政审批局与发改委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全市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2014年版制度汇编收录的三大类58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10项,修改44项,保留4项,新增16项,形成新版制度汇编,共收录三大类64项制度(分别为行为规范类3项,主要是对全体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工作行为、个人行为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环节服务提出规范;工作规则类29项,主要是对党的建设、群团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和机关工作提出规范;运行管理类32项,主要是对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及机关日常管理提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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