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建设工程招标入场交易服务指南:1.入场登记。招标人到县交易中心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所需材料:项目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招标内容核准文件、项目招标申报表、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意见书、资金来源证明)。2.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填写招标代理机构抽取表,在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公管办的监督下,在县交易中心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并将代理协议报县交易中心备案。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送行业主管部门会审,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定稿后,按规定程序备案。4.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县交易中心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答疑补遗由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县交易中心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5.投标报名。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相关信息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6.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前24小时内,招标人在县发展改革委、县监察局、县公管办的监督下,在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从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7.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内,投标人在县交易中心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费。8.组织开标。在县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定标。如流标则按照流程重新招标。9.中标结果公示。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结果3日,公示期内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公示期满无异议和投诉不成立的,资料齐全后办理鉴证证明。10.发放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无投诉,或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并抄送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县交易中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至投标人基本账户的方式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11.订立书面合同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合同送县交易中心备案。县交易中心按规定归档招标投标资料。
二、
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指南:1.申请采购计划。
采购人做前期市场调查,在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到县财政局、国资办办理
政府采购的相关事宜,划入采购资金到政府采购专户,向县公管办提交申请表。办理完毕后,将县公管办下达的采购通知书提交县交易中心鉴证科。2.县交易中心按确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3.
集中采购或定点协议采购。4.(
集中采购)——县交易中心与
采购人进一步核实采购产品详细参数。按法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网上公示中标、成交结果无异议后,县交易中心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
采购单位及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县交易中心审核签证后送县公管办备案。——履行合同——采购单位组织县交易中心、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供应商凭采购单位、县公管办、县交易中心签字盖章的验收报告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采购资金。——县财政局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合同款。5.(定点协议采购)——采购单位根据县公管办下达的定点协议采购通知书与定点协议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或定点供货单),送县公管办备案。——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支付合同款。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交易服务指南:1.入场登记。出让人在县交易中心办理入场交易登记,所需资料:用地请示及批复、经批准的出让方案、出让文件和出让公告电子文档等。2.发布公告。县国土房管局和县交易中心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3.报名及资格审查。竞买人到县交易中心报名,县交易中心、县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缴纳竞买保证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受理通知书》。 竞买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竞买申请书及招拍挂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竞买申请书及招拍挂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4.按照公告约定方式实施公开出让
活动。5.签订成交确认书。县交易中心根据交易结果当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6.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到县国土房管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7.退还保证金。交易
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8.结果公布。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城口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出让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