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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资源暴露在阳光下 更好为创新创业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12-02 10:28:27 来源:央广网(北京)

   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提出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这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年多过去,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进展。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提出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这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年多过去,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何?国家发改委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进展。
 
  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介绍说,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已取得4方面的成效:
 
  第一,分散的平台基本得到整合。在平台整合前,各类交易平台分散设立,重复建设,资源不共享。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四大板块的整合。与此同时,全国80%的省级平台还将药品集中采购纳入交易范围。
 
  第二,信息和专家资源实现有效整合,一是打造公共资源交易全国一张网。以往,市场主体要寻找有关交易信息,需要到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网站上检索。现在,建成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信息共享。二是以前专家库是在各部门、各地区分散建设的,现在通过建立全省统一的专家库,解决了分散专家库库容少、专家少,容易被操控的问题。
 
  第三,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在顶层设计上,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系统规范了平台运行、服务和管理。在地方层面,主要展开了两项工作。一个是出台配套制度,18个省(区、市)印发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管理办法,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个是开展文件清理。重点对违法设置审批事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问题进行纠正。
 
  第四,平台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按照63号文确立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各地不断优化平台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关于这个话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做出了分析点评:
 
  石磊:自去年7月以来,全国各省地市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目前,公众最关心的是这项工作如何进一步完善以及今后如何配套。
 
  第一,公共交易平台交易什么?公共投资项目、国有企业的资产清算与交易、国家的矿山和矿业资源、公共建筑、公有知识产权和专利以及国有和集体土地都将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第二,如何建这个平台?如何让这个平台在创新创业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先从创新来看,这实际上是一个国有资源、公共资源管理的重大创新举措,因为过去的很多风险都滋生于平台之外的交易,所以李克强总理提出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之外不允许有任何审批和变相审批。
 
  从创业来看,首先国家不反对任何人从承包工程当中获利,国家支持任何社会参与方依法获利。我们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都纳入到统一的平台上有什么好处呢?平台本身有规则、信息资源和专家评估,它是一个阳光下的平台。这并一意味着我们有了这个平台就万无一失,但是没有这个平台一定会导致严重的漏洞,所以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扩大、强化这个平台的交易功能,使得更多的社会资源能够在平台上交易,更多的社会专家能够参与资产评估。尤其是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重要的、专业性的技术经济指标,仅仅依靠平台上的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显然是不够的。
 
  从近些年的情况看来,PPP的项目库建设在某些地方已经收获了比较好的经验。在各个县里,如果你想参与重大工程的建设,得到政府专项资金的支持,你就必须引入市场交易的机制,从而使得整个工程的投资风险大大降低。
 
  今后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就是建立起一支多层次、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评估队伍。我们可以利用好社会资源,盘活社会资源存量。各个高校以及各个研究机构中有很多高水平的人才,我们应“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建立一个稳定的专家信息库,同时防止专家被少数利益相关者所利用。
 
  第二就是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立法、司法、执法体系。如果现有的法律和有关条款可以适应公共资源平台交易的需要,我们就要强化对它的研究和执行,如果现有的法律还有很多空白,我们或许可以立一个专门的实体法。
 
  第三,流程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例如要求在县一级设立市级的平台分支机构。我们可以统一在平台上成立一个运行机制,进行统一设计,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第四,信息共享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首先全国大量的县、市已经测定完毕,县下面的一半乡镇也都已经测定完成了,我们首先就要摸清底细。另外,农村土地确权以后,下一步应该怎么交易?这虽然不是直接放到公共平台上来做,但是我们可以不断引入公共平台的服务机制,为他们提供指导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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