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用“3匹(P)”作制冷计量单位行得通吗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某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农村地区采暖‘煤改电’设备--空气源热泵企业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由于本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大,招标文件一经发出就受到业内的关注。随后,有供应商表示,该项目在招标文件中使用 “3匹、5匹、6匹”来表述空气源热泵采暖设备,而“匹”不是国家标准计量单位,这样表述是不妥当的。
究竟该项目招标文件中使用的“3匹、5匹、6匹”的表述是否妥当?如果不妥该如何表述?
对此,记者采访了政府采购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专家称,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把采购标的技术规格称为“3匹、5匹、6匹”,招标文件中的“匹”将是隐患,很有可能引起质疑、投诉甚至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他供应商极有可能以“招标人未按国家标准计量单位表述采购设备技术需求参数”提出质疑、提起投诉,进而推翻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
“匹”是市井俗称,不是国标计量单位,且各个生产厂对于1匹(P)等于多少瓦(W)各述已见。国家标准单位和权威检验报告上根本见不到“匹(P)”的影子。
国家标准计量单位是瓦或千瓦 (W或kW),这是制冷或制热量(设备输出功率)的单位,用它除以耗电量(设备输入功率) 瓦或千瓦 (W或kW)就等于“能效比”。从节能角度判断,能效比越大越好,这也是用含义不清的匹(P)所做不到的。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应当使用法定计量单位。马力(P)不属于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采用瓦(W)来表示,当然也可以采用千瓦(kW)来表示。为了方便投标人投标,可以在相关参数和后面以括号方式注明相当于多少匹马力。1 公制马力 (马力) = 735.49875 瓦 ;1 瓦 ≈ 0.00136 公制马力 (马力)。
对于此项目中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专家建议,招标人只须提出采购设备技术参数满足额定输出制热量≥多少瓦或千瓦 (W或kW),额定输入功率≤多少瓦或千瓦 (W或kW),或者不提输入功率,只要求能效比达到多少及以上。这样,招标人实质要求(制热量)和节能导向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