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
作者:田峰磊整理 发布于:2016-11-22 17:02: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保证金安全,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结合福建省实际,拟通过公开方式选择三家左右商业银行对政府采购保证金进行托管。特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意向银行。
《通知》表示,在托管范围方面,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保证金,包含投标保证金、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和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以下统称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和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由供应商缴纳,网上超市预付款由采购人通过集中采购机构设立的虚拟账户缴纳;在托管规模方面,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500多亿元,招标和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其他按规定或约定缴纳;在托管模式方面,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确定的托管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与托管银行签订保证金托管协议,专项用于保证金的收入、退还及上缴等方面的核算。
《通知》要求,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由网上超市供应商按年度向集中采购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户交纳,到期后自动或按监管部门要求原路退回供应商缴款账户。
《通知》明确,参与条件:
(一)全国性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三年内未受监管机构重大违规处罚;
(三)具备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的通知
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确保政府采购保证金安全,保障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拟通过公开方式选择三家左右商业银行对政府采购保证金进行托管。现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意向银行,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托管范围
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保证金,包含投标保证金、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和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以下统称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和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由 供应商缴纳,网上超市预付款由采购人通过集中采购机构设立的虚拟账户缴纳。
二、托管规模
2015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500多亿元,招标和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2%。其他按规定或约定缴纳。
三、托管模式
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确定的托管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与托管银行签订保证金托管协议,专项用于保证金的收入、退还及上缴等方面的核算。
保证金托管银行应当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保证金管理子系统对接,按照管理要求,及时办理保证金的代收、代退、清算等业务。其中:投标保证金、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和网上 超市履约保证金应能到期自动或按监管部门要求原路退回供应商缴款账户; 网上超市预付款计划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在托管银行开立账户,采购人在该账户下设立虚拟子账户(不实际开户),采购人下 订单前汇划至虚拟子账户,在采购人确认收货后自动支付给供应商。
四、相关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和非招标方式采购的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非招标 方式采购的保证金参照投标保证金进行管理。
(二)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
网上超市履约保证金由网上超市供应商按年度向集中采购机构在托管银行开立的专户交纳,到期后自动或按监管部门要求原路退回供应商缴款账户。
(三)网上超市预付款
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并在履约验收后及时将资金支付给供应商。
五、参与条件
(一)全国性国有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
(二)三年内未受监管机构重大违规处罚;
(三)具备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
六、有关费用
七、责任约定
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不能满足监管需要的,财政部门可以调整托管银行。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未尽到托管义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和要求可能根据业务需求、管理需要、征集情况等进行调整,正式报名和参与条件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项目信息为准。
请有意向参与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于2016年11月28日下午16:00前向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递交正式的参与意向书,参与意向书应表明愿意参与本次政府采购保证金托管银行选择 活动,由总行或省级分行分管负责人签名(授权分支机构参与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机构简介材料。
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将结合意向参与银行的家数、任务完成时间等因素,经过规定程序后,采用适当的方式选择托管银行,项目信息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财政大厦1203
联系人:范翔 联系方式:87097896
福建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办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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