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程监控
作者:王源露 发布于:2016-11-22 10:22:26 来源:齐鲁晚报(济南)
明年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将实现全程监控。近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运行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细则对交易规则、交易范围及监督管理方面作出了详细解释,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淄博市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项目,应当依据相应的交易规则,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拍卖、竞价、挂牌、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列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药械(医用耗材)采购、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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