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月惠州公共资源交易
成交项目605宗金额逾300亿元
作者:周欢 发布于:2016-11-17 10:43:59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11月15日,记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今年1-10月该中心累计成交项目605宗,成交金额308.89亿元,增收约2.85亿元,节支约2.51亿元,增收节支合计约5.36亿元。其中,10月受理交易项目51宗,完成交易项目38宗,成交总额51109.78万元,增收1030万元,节支794.25万元,增收节支合计1824.25万元。
最近,惠州公共资源交易又有不少新动作,包括率先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分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改造工作,以及1000万元以下产权交易项目公告期限缩减至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率先完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分厅公共资源交易改造
根据广东省发改委相关要求,各地市须梳理网上办事事项,建成省网上办事大厅地市分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统一配色、统一徽标、统一标语、统一字体、统一布局、统一图标等。已建设有地市分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的,须按要求完成整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称,收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惠州原有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的界面风格进行改造,以省公共资源交易栏目为参照,完成了配色、标语、字体、布局和图标的统一,并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小组进行了工作对接,解决了网页集成、数据推送和外部访问等技术问题,仅用3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惠州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栏目的改造工作,成为率先完成该项对接工作的少数地市之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称,接下来,将继续加强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力度,以“一门式、一网式”的电子化政务服务标准,继续做好惠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对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办事效率做贡献。
1000万元以下产权交易项目公告期不少于10天
根据2016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印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转让底价高于100万元、低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转让底价高于1000万元的资产转让项目,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为确保这一政策落实到位,经商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同意,对交易底价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租赁项目交易底价为租期总底价)的产权交易项目,明确公告期限缩减至不少于10个工作日(原为不少于20个工作日);对属股权转让、以及采用招标投标及现场拍卖方式交易的,还应相应遵守股权转让法规、招标投标法及拍卖法等法规规定。
该负责人称,此举大大缩减了1000万元以下产权交易项目的公告期限,加快了产权交易流转速度,进一步提高了产权交易的效能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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