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长兴创新机制打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组合拳
作者:昌银银 发布于:2016-11-14 09:40:09 来源:湖州日报
11月8日,是浙江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管科周永红当值的日子,包括长兴金钉子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在内的3个建设工程项目在这一天开评标。以前需要周永红和2位同事一对一现场监督开评标情况,而现在仅她一人就能顺利完成这项工作。
对于周永红而言,工作效率的提升源自长兴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的创新改革。一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开评标环节是监管重点,一对一的全程保姆式的监管方式则是主要监管方式。然而,随着经济发展,招投标项目数量大大增加,监管人员配备跟不上,监管效率亟需提高。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今年,长兴积极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先后制定了《长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审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性文件。通过推行“招标文件备案公示制”“现场监督值班制”“开评标重大情况报告制”等,修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改革监督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推进,为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提供了更多可行方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监管科科长周利权介绍说,“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出台后,监管人员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现场监管可采用全程监督、随机监督、重点监督等方式综合开展。”“从实际操作来看,这套组合拳编织了一张严密的监管网,不仅提高了日常监管效率,更在无形中增加了监管威慑力。”周利权介绍说,改革监督方式后的直接效应是现有监管人员能够抽出更多精力投入到执法查处中去,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环境打下基础。
监督模式逐步完善,监督效果逐步显现。今年以来,长兴已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案件6件,涉及投标单位11家,并将行政处罚结果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让违法单位上榜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从而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形成强大威慑力,有效推进市场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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