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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职员启事

作者: 发布于:2016-11-10 09:48:34 来源:考试吧网

   为补充工作人员,经新区组织人事局批準,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职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职数情况,拟定《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1.属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并经试用期转正,或通过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选聘并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2.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见附件1);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评、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宝安日报、深圳特区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 11月7日至11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梅龙大道国鸿大厦7栋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2.报名提交材料
 
  ①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或职员登记表复印件;
 
  ③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届时通知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三)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确定考察人选
 
  在适岗能力测评后,参照考试成绩,结合岗位工作需要确定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同时,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23338430/13510290905;李先生,23338405/15818610106)
 
  附件: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岗位表
 
  2、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龙华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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