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指定招标拍卖等服务
作者:尚也 发布于:2016-11-07 10:22:04 来源:西部商报
11月3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发改委起草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细则》提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等项目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等中介服务;不得强制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不得泄漏公共资源交易中应当保密的各类信息;不得非法扣押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不得通过设置注册登记、设立分支机构、资质验证、投标(竞买)许可、强制担保等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地区市场主体进入本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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