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山东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专家库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10:33:56 来源:济南日报
近日,山东省政府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专家库管理出台办法,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等8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
目前,我省已整合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省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6个事业单位,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搭建省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据了解,对入场交易项目的范围和限额标准,省政府将根据实际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进入平台交易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类项目原则上不收取任何费用,实现交易主体信息一处登记、全省共享。
此外,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专家库还将吸纳3万名专家入库,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评标评审服务。
8大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及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矿业权出让转让;
●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
●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
●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构及法院罚没物、判决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
●依法应该公开招标(采购)的其他项目和其他规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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