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前三季度完成公共资源交易1.5亿元
作者: 发布于:2016-10-18 09:18:50 来源:荔波政府信息网站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州要求,荔波县不断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2016年1月至9月,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97宗,交易金额达1.495亿元,节约资金0.082亿元,节约率10.86%,增值资金0.020亿元,增值率2.4%,其中:
1.政府采购项目67笔,交易金额0.464亿元,节约资金达0.080亿元;
2.建设工程项目交易20宗,交易金额:0.206亿元,节约资金0.0015亿元;
3.产权交易项目5宗,交易金额0.024亿元,增值资金0.020亿元;
4.国有土地交易项目5宗,交易金额0.802亿元;
5.供应商库经过不断充实更新,现有供应商70类653家。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荔波县结合实际,一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荔波县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建设工程公开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荔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荔波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不断加强职能整合。按照省、州关于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牵头单位,财政、国土、住建、编委办等相关部门配合协作,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已分别于7月、8月先后进驻,成功实现了交易职能全部进驻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不断规范交易流程。为进一步规范交易流程,制作了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国土资源交易等办事流程和招标人、投标人、中介代理机构办事指南,确保整个交易活动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操作;四是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实行学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参加省、州培训,及时了解行业新规定、新动态,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提升业务素质。
下步,将聘请省内招标采购领域权威专家对我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经办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