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
作者:望理想 发布于:2016-09-30 09:29:38 来源:德州新闻网
德州新闻网讯(望理想)近日,笔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悉,“德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招标。该项目将在中心城区规划海绵城市建设,构建健康城市水生态系统,最大程度的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自然积存、渗透和净化,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径流污染的有效削减以及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据了解,结合《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范围确定为中心城区,即西起鲁冀省界,东至德州东环路,南起南外环,北至二屯工业园,总建设用地155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30年。
在规划时,将坚持对城市原有生态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此次专项规划,将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和降水、土壤等基本情况,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问题。确定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明确近、远期要达到海绵城市要求的面积和比例。在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有限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针对内涝积水、水体黑臭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控制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水系统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建议及原则性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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