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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建立市县一体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作者:殷国庆 发布于:2016-09-13 10:38:01 来源:焦作新闻网

   当前,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关键节点。按照《河南省拟保留的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方案》要求,8月30日前,各县级政府要提出审验申请;9月20日前,完成市级初审;11月30日前,完成省级验收工作,并向社会公告。目前,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按照《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紧锣密鼓地建设,以迎接上级的审验。那么,未来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将以什么样的姿态呈现?又将发挥什么作用呢?笔者就此到市公管办进行了了解。

 
  “加快推进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建立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是简单地将平台进行整合,而是市级平台与县级平台的深度融合,搭建‘1+7’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一个平台配置、一个笼子储存、一个网络运行、一套规则交易的市县一体的‘四位一体’公共资源交易模式。”焦作市公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亮点一:一个平台配置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县共建为契机,按照省相关标准,从严从快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建成以市级平台为主体、县级平台为辅助,资源共享、统筹发展、分级监管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平台体系。
 
  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审验后,将进一步规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名称,统一加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最终形成以焦作为中心、辐射带动全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亮点二:一个笼子储存
 
  市公管办统一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目录》,明确进场交易的内容和范围,确保公共资源“应进必进、不留死角”,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将公共资源全部纳入市场化配置范围,实现配置有目录、项目进“笼子”,提高政府统筹公共资源的能力。
 
  凡列入目录的项目,应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未进入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

  亮点三:一个网络运行
 
  按照市级主平台与县级辅平台互联互通的建设思路,建立集公共信息服务、网上交易、监督管理、内部业务处理四大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逐步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有形平台向无形平台的转变。
 
  搭建全市互联互通的数据交换系统,共享业主库、企业库、专家库、信用信息等信息化系统资源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孤岛”将逐步打通,企业只需关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就能获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参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亮点四:一套规则交易
 
  按照目录划分的交易范围和类别,积极探索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兼顾规范与效率,进一步优化操作规程,形成市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
 
  对所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过程,建立市公管办综合管理,项目单位主体监督,行业监督部门首席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的多维监管体系,着力解决监督机制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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