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投标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8-31 09:45:27 来源:伊春日报社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为投标主体提供优质服务。5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规定:每套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包括1个正本和1个副本,每本证书上均印制二维码标识。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
伊春市行政资源中心为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减轻投标企业负担,立即购置二维码扫描设备,对“跨地区”概念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沟通,明确跨地区范围,将文件精神及时通知相关代理机构。致使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对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附有二维码的跨地区投标企业,不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为跨地区的各投标主体提供了便利条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赴秀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察调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