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坚持改革 规范市场
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朱承茂 发布于:2016-08-26 09:29:14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7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四大类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规范交易平台运行,加强对各类项目交易过程全流程监管和服务,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规范市场,持续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
为打造同城合一,统一进场,公开透明的招投标阳光平台,2004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招投标中心,同时撤消原市建委的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市政府采购中心整建制地划入招投标中心,初步实现了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活动的集中交易。
按照“统一管理、管办分离、同城合一、资源共享”的原则,2006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招投标管理领导组(后改为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处理招标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2007年1月,组建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将当时分散于各部门对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的监督管理职能,归并划转集中统一由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行使,加上已经成立的市招投标中心,形成“统一领导、集中监管、公开服务”的三层招投标市场管理架构。
2014年4月,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机制,市编委将市招投标中心划归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管理,二者内部实行一体化管理,招投标管理局专司监管,招投标中心专司服务。
为进一步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省政府办公室皖政办〔2015〕64号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7号)。市公管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会同市编办按照“一委、一局、一中心”的三层架构,进一步规范统一市公共资源交易决策机构、监管机构和交易中心名称,划转剥离交易中心的行政监督职能。2016年5月26日,市编委以六编〔2016〕34号文件《关于统一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名称职责的批复》规定,将六安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各县及叶集区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更名为“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六安市招投标中心更名为“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不变。将各县及叶集区招投标中心统一更名为“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加挂“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牌子,人财物隶属不变,业务上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同时,进一步明确市、各县及叶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为: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操作规程和相关服务标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项目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负责本级政府集中采购,负责组织国有产权交易;统一受理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参与建设和运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网络信息系统;托管投标保证金;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二、强化措施,加大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力度
(一)高度重视,加强平台整合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6〕7号)要求,整合建立统一的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任务包括:统一机构设置;建立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建立全市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全面清理已发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定;建设省市县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等。为了明确各责任单位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市公管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一是将《实施方案》等相应的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并提出加强对本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下发六政秘〔2016〕65号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六安市推进市县(区)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领导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领导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三是于2016年7月18日至21日,以市政府办牵头组成两个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及时发出督查通报,提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明确时间和工作任务要求,保证平台整合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制定出台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平台交易
根据六政办〔2016〕7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六政办秘〔2016〕48号),《目录》明确了工程建设类、政府采购类、产权交易类、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等六大类须进入市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集中交易目录。同时,明确了以上六大类集中交易目录的限额标准和范围。目前,各县区及市本级均完成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清理和整合工作,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以及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设备采购等六大类须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三)加大投入,加强电子化招投标平台软硬件建设
一是及早谋划做好硬件建设。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的核心,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发改委20号令)、国办发〔2015〕63号)文件和皖政办发[2015]64号文件的要求,2015年以来,我市加大了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建设力度,市政府投资1000多万元选址在市农科大厦进行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新的电子招投标平台包括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主要内容为标准化机房终端覆盖县区、电子评标厅5个、电子开标厅6个等,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在线实时监管,具备网上投标、开标,竞价、采购以及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的功能。
二是及时开发系统软件。与软件公司配合,开发并完成投标保证金网上收退系统、开标现场展示系统、企业主体诚信库登记核验及CA认证系统和网上招投标项目审核备案、网上发布系统,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1-7月份,共办理企业注册入库2706家,通过信息核验1595家,政府采购网上电子竞价供应商5家,发放CA专用锁1608个。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市公管局先后制定〈关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及电子招投标工作时间表及任务分工》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及电子招投标工作时间表及责任清单》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区)一体化电子平台建设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2016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12月底前实现统一的市、县交易中心场所、设施、服务标准,完成市县远程异地评标,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综合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提供标准化的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持。目前,市级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已经建成使用,各县区电子化平台软硬件建设正在按照文件要求,紧张有序的建设中。
四是及时对接推进县区平台建设。为加快推进市县一体化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进程,市公管局多次召开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推进会,对金寨、霍山、霍邱、叶集等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开展调研,编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电子平台建设软硬件需求说明》,明确县区平台上开、评标厅、询标室等场所所需硬件类别、数量、主要参数等,进一步提出时间进度要求,不断推进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度。
五是认真开展电子化平台操作培训。为使各类市场主体了解和掌握电子化平台、投标工具等操作流程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的素质,今年以来,市公管局利用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分别组织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人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累计开展评标专家培训8期共200余人次,培训代理机构30余家,投标企业相关人员培训6期共500人次。
(四)制定修订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按照《六安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六统一”要求,市公管局在抓好硬件平台建设的同时,积极做好制度规则的统一,起草制定了《六安市招标文件统一示范文本(模板)会审办法》,并印发《六安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模板)制定修订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推进市县一体化制度规则,将房建、市政、PPP合作模式等招标文件予以修订统一,制定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模本,为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牢基础。
经过一年多紧张有序的筹建,市本级电子交易平台已于2016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涵盖了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产权出让、国有产权、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初步实现了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3月28日实现电子交易平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对接贯通,与省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数据推送对接,成为全省第一批与省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推送的6个试点市之一。6月20日,我市首个“六安现代科技产业园2#、3#标准化厂房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顺利完成。目前市本级已完成10个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招投标。
1-7月份,全市共完成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资源交易和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总数2868个,成交金额113.66亿元,节约国有和财政性资金13.08亿元,节资率12.61%,实现国有资产增值2.44亿元,增值率14.19%。
1-7月份,市本级共完成四大类招标采购出让项目共总694个,成交金额44.72亿元,节约国有和财政性资金4.22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1.96亿元。其中,完成建设工程招标目231个,实现交易额26.32亿元,节约国有资金3.74亿元,节约率12.44%;政府采购项目390个,完成采购预算3.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68亿元,节约财政性资金0.48亿元,资金节约率15.2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64个,交易金额15.09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1.94亿元,增幅14.71%;国有产权交易项目9个,国有产权交易额0.63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0.028亿元,增幅4.6%。
三、继续努力,确保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和平台整合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下一步,市公管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机制,以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进程为突破口,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加快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度,开展网上投标、开标、异地远程评标,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不断推进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继续做好市县一体化电子平台建设工作,征求各县区对软件部分项目需求的意见,完善采购需求,落实软件部分采购任务,同时做好各县区硬件设备采购和实施指导工作,力争9月底前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年底前正式投入使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与市、县区中心的互联互通。
2、建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及信息系统,对接省住建厅信用信息库,建立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及信息系统,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实现对接和数据交换。
3、加大对各县级中心平台建设的指导, 继续指导并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培训工作,指导县区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工作,及时开展各相关主体的业务培训,确保每一个市场主体都能了解和掌握平台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保质保量的完成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电子平台建设。
4、适时开展督查和调度,对各县区在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跟进,及时指导,及时协调,逐个解决问题,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改革和平台整合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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