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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五年打造千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作者: 发布于:2016-08-22 11:21:49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到今年8月1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已五周年。五年来,该平台交易项目达4663个,交易总量达1034亿元,中标金额1007亿元,节约资金34亿元,实现资金增值7亿元,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千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该平台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通过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电子化、标准化工作,着力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覆盖标前、标中和标后的全方位监管机制,形成了“集中进场、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
 
  健全体制,规范权力运行
 
  2011年8月,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始运行。工作中,鄂尔多斯市通过构建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服务管理监督机制,形成了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
 
  近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全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将7个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分支机构,实行“一委、一办、一平台(多中心多分支)”的模式管理,让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五年来,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工作,先后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建设文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程》,在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一套标准、一套流程,一套运行方式、一套问责办法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通过年度考核、平时监测、不定期督查、群众评议等手段,确保标准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
 
  依托网络信息技术,确保阳光交易
 
  从2012年开始,全市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工作,目前已经覆盖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产权、矿业权等各个领域。以2016年5月7日省道26线敖勒召其至东道梁项目为例,招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评标评审、评标结果统计、开标评标现场监督、评审专家实时评议等工作全在网上运行,72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中标总价18.2亿元,节约了4255万元。
 
  对于国有土地、矿产资源项目,依托互联网,投资人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充分决策、自由出价,报价过程不受他人干扰,使得竞价更为公平、公正。据了解,2015年8月19日伊金霍洛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系统竞价,该宗土地起始价为892万元,通过91次网上竞价,最终成交价为1927万元,地块增值1035万元,增值率达116%。
 
  鄂尔多斯市土地交易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依托于网络,采用限时、连续、竞争报价的方式进行操作,各竞买人之间无法获知彼此的报价情况,做到了只要有互联网就可完成交易”。
 
  乘着“互联网+”的快车,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创新。对于部分政府采购类项目,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服务模式,采购人可采用线上订购、线下配送、平台监管的“网上商城”采购。这样的服务模式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促进了竞争。更重要的是这种采购方式有效杜绝了人情采购,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让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可控。
 
  创新方法,实现全程监管
 
  交易平台建起来,关键还要管理好、运行好,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为此,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了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律监督、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公管办综合监管、法律制度刚性监管、高新科技同步监督、社会公众舆论监管的“六位一体”监管模式,对交易实施标前、标中、标后全程监督。
 
  标前审核。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中,经常会出现“隐形的错误”,造成控制价“虚高”。为进一步核准工程控制价,市级交易平台在启动招标程序前进行标前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错项、漏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变更事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标中监督。交易平台利用高新科技,实现了招投标现场实时监控和远程监控,招投标现场全过程留痕,可溯、可查,保障开评标现场的公平、公开、公正。此外,通过固化计算机技术,可以鉴别制作标书的IP地址、机器制作码等,有效鉴定围标串标行为。对于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代理、招标人代表和评标专家三方分离,保证评标过程相对独立,做到了“减少人为因素,规范评标行为,堵塞招标漏洞,遏制违规行为”。
 
  标后监管。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全程监管,交易平台上建立了项目综合信息数据库,涵盖项目前期(包括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交易过程、合同及工程进度、付款计划、项目变更等信息,有效利用数据对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查询、汇总分析。通过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信息平台,出台交易监督相关文件、召开联席会议等办法,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标前、标中、标后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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