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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公共资源交易4年增收节支50亿元

作者:者 戴建 通讯员 洪成瑜 发布于:2016-06-29 14:35:07 来源:惠州日报

惠州公共资源交易4年增收节支50亿元

惠州公共资源交易4年增收节支50亿元

   一个村的路灯工程经过公开招投标后,原本预算24万元的造价降低到18.8万元;一块底价为2.5亿元的地块经过公开招拍挂,以9.2亿元的价格成交……

 
  村级工程节支,公共资源增收。如今,这样的案例在惠州屡见不鲜。近年来,我市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2012年6月组建成立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全省率先构建起市、县、镇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年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入场类别从28类增加到54类,入场项目逐年增加,交易额逐年提升,增收节支成效逐年提升。截至6月27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交易项目22513宗,成交金额1144.56亿元,增收节支近50亿元。
 
  全程网上“背靠背”交易杜绝围标串标
 
  2013年3月,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成投用,除个别项目特殊要求外(如小汽车号牌拍卖),四大块业务所有交易项目均实现了从项目交易受理、主管部门审批,到进场交易的所有流程网上办理和操作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交易过程全程在网上封闭进行,“背靠背”交易,项目开标(竞价)前,任何人(包括交易中心和监管机构)都无法知晓投标名单、投标人数量、保证金交纳等交易机密情况。
 
  2014年2月,市区江北菊花头地块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拍挂,挂牌底价2.5亿元。经过501轮激烈竞价,我市某房产开发公司以9.2亿元的最高价竞得,超出底价6.7亿元,实现增值264%。工作人员事后发现,参与该项目竞价的4家企业全部为惠州本地企业,这充分体现了全程网上“背靠背”交易的优点,谁都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
 
  该负责人说,要了解交易各方的机密信息,必须有交易中心、项目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察局三把密钥同时打开后台(系统自动永久保留操作痕迹)。因此,有效杜绝了围标串标、暗箱操作和人为干扰,防止了交易机密信息泄露,确保了交易公平公正、阳光透明。
 
  同时,交易过程全程视频监控,监控视频与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局联网,开评标过程都有实时音视频记录,想做手脚的会被立此存照。据悉,该中心成立4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因违规违纪被问责的案件。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从28类扩充到54类
 
  在抓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中各类项目进场交易的同时,我市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经中心与市相关管理部门充分论证、沟通、对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已从最初的28类扩充到现在的54类。从全省范围看,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进场项目门类最多、整合最彻底的交易平台。
 
  近两年来,我市政府购买服务,部门集中采购类及非集中采购,林业权流转,公共资源类涉诉资产,迎春花市,海域使用权,公共文化体育资产租赁权经营权,国有(集体)企业物业租赁权,市属医院、学校食堂承包经营权,耕地储备指标,bt、bot建设工程项目以及ppp项目等一大批公共资源项目均已进场交易。
 
  去年8月,博罗县泰美镇岑坑村委会将主干道安装太阳能路灯工程委托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经过竞标,原本预算24万元的工程造价降低到18.8万元,为岑坑村节省了5.2万元。据统计,去年泰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5宗,成交额达1604万元,节支127.12万元;完成资源交易7宗,成交额1168万元,增收266万元。
 
  目前,全市小到鱼塘、山地承包,大到土地拍卖、政府重大建设项目,都统一纳入交易中心场内交易,通过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堆头”越来越大,充分实现了公共资源最大价值,有效发挥了市场配置作用。
 
  整合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随着三级平台的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但在运行中,相关部门发现市、县、镇三级平台在身份认证、交易规则等方面存在不“兼容”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资源交易在全市的推广。
 
  对此,《惠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日前出台。根据《方案》,我市将整合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今年底前完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统一相关招标投标规则和技术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均独立立项,独自开发,还没有形成全市统一的交易系统和交易平台,各县区的交易规则不尽统一,与市级交易系统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推动项目进场交易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如公布采购需求公示结果、公开招标文件论证结果、公开中标主要产品、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建立不诚信行为记录及评审扣分制度等,推进电子投标和评标制度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活动效率。
 
  据记者了解,我市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编制采购文件的权责清单》,在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时事先告知其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提供负面清单,减少需求提交过程的扯皮,共同提升采购时效。同时,建立健全《开标评标会议的权责清单》,明确评标委员会作为临时最高决策机构行使评审决定权时应当做什么,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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