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全力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
作者:许宗寥 发布于:2016-06-12 14:59:08 来源:荆州日报
荆州全力打造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平台
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近年来认真履职尽责,创新工作方式,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非法转包、分包的现象,主动作为,敢于亮剑,重拳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标前、标中、标后无缝监管,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备案
公平,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本质要求。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精神,我局针对工作实践中编制招标文件时常出现的问题,及时成立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室”,实行招标文件备案管理。2016年1至5月,共备案招标文件及澄清公告224份,提示纠正违法违规及不公正条款近300条,给投标人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招标代理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把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作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重要手段,对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量化考核计分。
加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管理和代理执业人员的备案管理。
加强开评标现场监管
规范开评标行为。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开发的流程设计,出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流程,并会同相关部门,修订出台土地招牌挂交易流程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制定项目招标登记、场地预约申请等23项服务指南,规范交易服务环节的工作标准及开标程序、评标程序和现场见证制度。
创新服务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企业和办事群众来电、来信、现场咨询、办理相关事项时,首问责任人要履行好询问责任、告知责任和导办责任。实行限时办结制,所有办理事项必须在公开承诺的期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服务人对所承办的项目负责完成所有服务事项,对交易的全流程质量负主体责任。实行办事公开制,对服务项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和办事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岗位ab角制,明确各工作岗位的a角和b角,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不得以经办人不在为由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和受理服务。
强化现场考核,交易透明留痕。根据《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大力加强对评标专家、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的现场考核,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现场见证、留痕的作用。
加强标后监管
建立重大项目约谈制度。重大项目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召集业主单位、中标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及监理单位召开约谈会,宣传投标法律法规,重申招投标纪律,敦促签订施工合同并严格履约,从而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建立标后巡查制度。今年,我局下发《关于成立“备案合同履约巡查室”的通知》,加强工程项目备案合同履约监管,督促工程施工、监理企业按照中标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的约定实施。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共查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投标企业18家,记录不良行为8起,对在招投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的48家企业、评标专家、代理机构共罚款400多万元,并暂停其在荆州市场从事招投标活动资格。今年以来,对2家违规投标企业罚款近200万元,暂停了15家单位的资格,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今年,我局与市住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有关问题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荆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备案合同履约巡查工作方案》,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同时,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明确规定对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等七种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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