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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扎实到位是采购工作成功的关键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6-05-25 14:42: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兆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李兆宇
 

  政府采购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预算执行的管理延伸和方式创新,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是管采分离的结果。工程招标投标起源于90年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改革成果。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就是要搞清适用性,明白用哪部法来解决我们的问题,逐步推动两法协调一致……

 
  在5月9日举办的“中央国家机关工程类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上,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李兆宇就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由来、政府采购工程的范围、不同项目的法律适用等做了深入而细致的讲解。
 
  政采工程范围涵盖三类 集采目录涉及四方面
 
  “政府采购工程的范围主要包括三类,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须委托国采中心采购;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可以委托国采中心或者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按管理部门要求须委托国采中心采购。”李兆宇介绍说。
 
  2015年-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涉及到的工程类项目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限额内工程。预算在6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建设工程。二是装修工程。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工程。三是拆除工程。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拆除工程。四是修缮工程。预算在6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修缮工程。
 
  工程政府采购的程序具体到十项
 
  “很多项目在完成委托之后,后面的工作比较缓慢,实际上是招投标和采购程序不到位、内容不到位,所以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李兆宇称,工程政府采购的程序具体到以下十项:
 
  采购人完成立项,确定招标方式和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取得投资概预算批复;完成图纸设计和清单编制工作;委托国采中心进行采购;编制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投标人报名、踏勘、答疑、投标; 开标、评标、定标;确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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