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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培训 构建专家评审机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8-24 15:06:00 来源:不详


来源于:中国甘肃政府采购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监察部下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评审制度,省财政厅经过反复酝酿,多方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征集吸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5月18—20日,对已初审拟任的460多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分3期进行了业务培训。邀请兰州商学院和省招标中心的学者专家分别讲授了《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评审规则和方法。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张奇主任在培训班上做了专题发言,回顾总结了政府采购工作取得的成绩,介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现状和努力方向,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阐述了建立专家评审制度的重大意义并对评审专家提出了工作要求。他说:建立专家评审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内在要求,既是一项夯实基础的工作,又是促进规范化的保证。专家评审机制是“市场分权”的具体表现,其中商务专家代表产品的市场行情,技术专家代表产品的实用性和先进性,两者合起来就是市场选择,使“政府权力”限定在与市场相适应的范围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科学决策,推动政府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要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家,除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外,应当具备“三种素养”:即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必须树立“四种意识”即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陈军副主任介绍了中央和省上出台的有关制度办法。培训班结束时,还组织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测试。通过培训,使拟任专家掌握了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为今后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按照工作要求和管理需要,甘肃省财政厅将对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专家在有关媒体上公告,颁发“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录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已开发的专家库系统软件进行管理,真正形成财政部门管理、采购人抽取、采购执行机构使用的专家评审运行机制,实现评审专家的随机抽取和动态管理,并逐步达到专家资源共享。

    甘肃省财政厅吴仰东副厅长对实行专家评审制度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专家评审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点所在,集中采购、公开招标实现起来比较容易,但专家评审涉及方方面面,实现起来比较困难,我省引入专家评审机制是政府采购工作迈出的重大一步,是标志性的一步,是迈入法制化的一步,是政府采购工作质的飞跃,是实现三公原则、促进廉政建设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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