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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再聘评审专家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29 14:11:00 来源:不详




本报讯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要求,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在技术和经济评价方面的作用,保证政府采购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现公开聘请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
 
据了解,受聘专家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从事相关领域满8年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财政部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次专家聘请范围很广,专业范围涉及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这次聘请采取单位组织直接推荐及自我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对本单位具备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条件的专家,在征得本人同意,并经单位领导审查后,填写《专家登记表》后,送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也可采取本人自荐,经单位领导审查后,携带工作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聘请手续。经审验合格后,担任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参加项目评审工作。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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