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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6年度民用空调设备协议采购的通知

作者: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于:2006-12-31 14:40:00 来源: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深府购〔2006〕28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深财购[2005]1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06年度民用空调项目继续实行协议采购。经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标,确定了本次协议采购中标品牌及相应供应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三种民用空调:壁挂式空调、柜式空调、天花式空调。
  二、适用范围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含预算内、预算外及事业收入)采购上述项目内的民用空调,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三、具体采购流程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100万元以下的上述民用空调设备,请按《关于启用新的网上货物类协议采购系统的通知》(深府购[2005]12号)中规定的流程办理。
  如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上述民用空调设备,则由采购单位提出技术参数,从中标供应商中推荐至少3家供应商(但不能指定品牌),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四、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按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
  五、服务信息
  关于本次民用空调设备协议采购的品牌、型号、优惠价格、供应商服务承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服务信息,市政府采购中心每月将及时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公布,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可随时上网查询。
  六、监管及投诉
  在本次协议采购有效期间,如发现同期内协议采购价格高于同品牌型号的其他供应商的价格(销售价格低于其成本价的除外),供应商有不按服务承诺执行等情况,均可向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质疑电话为:83948160。市财政局、监察局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关当事人有违规违约行为,可向上述部门投诉,投诉电话为:市财政局:83938715。 
  七、其他事项
  本次协议采购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为期一年。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深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度民用空调设备协议采购的通知》(深府购[2005]2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中标品牌及供应商一览表

 

中标

品牌

中标供应商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壁挂式空 

格 力

深圳市永利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邹燕媚

82933664

海 尔

深圳市深旭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5791005

柜式

空调

格 力

深圳市永利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邹燕媚

82933664

美 的

深圳市清爽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翠云

83304266

海 尔

深圳市深旭冷气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25791005

天花式空 

LG

深圳市乐金空调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彭辉霖

25653685

格 力

深圳市永利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邹燕媚

82933664

美 的

深圳市清爽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徐翠云

8330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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