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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于:2008-08-25 14:19:00 来源:云南

  北京市财政局
  
  京财法〔2008〕1218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第十一批)的公告
  
  市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为了加强北京市财政局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关于2007年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财法[2007]2226号)的要求,我局在前十次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1982年至2006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十一次清理。经过清理,确定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1524件。现予以公布,停止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财政 规范性文件  清理 公告
  
  抄送: 市政府法制办,财政部条法司,市属各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08年6月25日印发
  
  打字人:王凤云                              校对人:王文庚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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