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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关于编制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作者:政府采购信息网 发布于:2008-09-04 14:19:00 来源:甘肃政府采购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编准、编实、编细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黄山市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文化、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促使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009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积极稳妥原则。部门预算的编制要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规定必须列入财政预算的收入,做到应列尽列。支出预算安排与财政收入增长相适应,逐步优化和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对基本支出的保障水平。
  
  (二)依法理财的原则。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体现国家方针政策。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确保有关支出达到法定增长。增强预算编制法律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三)保障重点原则。预算资金的安排,应体现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坚持先吃饭,后建设,先重点,后一般。在保障基本支出的基础上,项目支出按照轻重缓急排序。
  
  (四)关注民生原则。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机制、科学安排民生财政的支出预算,不断提高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
  
  (五)综合预算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政府财力,预算内外资金、其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统筹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重点
  
  (一)科学、合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加强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各部门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为确保机构人员数据真实可靠,应根据人事部门、编制办及统发工资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在核定经费时按照“超编单位按编制人数核定预算,缺编单位按实有人数核定预算”的原则安排。日常公用支出按照“明晰类档划分,缩小类档差距,公平预算分配,逐步提高标准”的原则,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努力实现资源公平配置。
  
  (二)深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改革,推进绩效预算管理
  
  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要求财政投入资金数额较多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市财政局将组织进行评审论证。对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逐步附加绩效要求,对纳入绩效预算范围的单位和项目,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单位项目支出申报实行限额控制,各单位2009年 “一上”项目支出申报预算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原则控制在2008年度项目预算120%以内。
  
  (三)加强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确保部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审核与管理,统一支出标准,促进部门间利用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公平;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政府性基金和彩票资金管理的规定,按规定安排支出。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社会保障基金和政府性基金(含彩票资金),一律不得安排用于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的支出,确保各类基金(资金)专款专用。
  
  (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黄政办[2008]34号)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消费性开支,重点向民生工程、现代国际旅游城市、科技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城市公共服务倾斜,切实保障重点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化、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需要,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的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状况,积极研究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对资产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存量资产的管理,促进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200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编制部门预算要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具体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部门预算的编制主体是部门,部门对编报的部门预算负责;二是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编入部门预算;三是部门及其所有下属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都要编入部门预算,单独反映;四是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收支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一)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的编制
  
  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收费标准,结合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增减变化因素编制。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真实完整地编入预算。非税收入的编制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隐瞒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按市财政核定的财政拨款控制数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收入预算原则上不能低于前两年的决算平均数(政策性因素除外)。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在职人员经费: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人数和供给标准由基本预算安排,采取比例供给单位基本支出按财政供给比例安排,财政补助定额包干事业单位预算内经费原则上以2008年定额标准安排,自收自支单位在单位非税收入中安排。
  
  项目支出。加强对项目的分类管理和审核论证,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根据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在财力可能的前提下,本着勤俭办事业的原则,重新编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凡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的项目支出应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200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采取“二上二下”程序。
  
  “一上”,部门上报预算草案。9月30日前,各部门根据财政下发的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编制并上报部门综合财政收支预算建议草案。
  
  “一下”,财政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11月15日前,财政部门根据部门报送的预算建议草案,审核部门收支预算,并结合市本级财力情况,将统一审核汇总平衡后的预算方案上报市政府审定,根据市政府审定意见修改后下达部门预算控制数。
  
  “二上”,部门反馈预算安排意见。12月1日前,部门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向财政部门反馈预算安排意见。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提出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二下”,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部门预算。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政府预算后30日内,市财政局将部门预算统一批复至各部门,各部门应于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15日内,将预算批复至二级单位。
  
  五、部门预算编报格式
  
  2009年部门预算、各部门编报分三个部分:
  
  (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各部门就预算编制情况、变动因素等作详细的文字说明。(样式附后)
  
  (二)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表格。各部门应按财政下发的表格制作电子表格,连同纸质输出表一并报送,同时附2008年9月份工资表一份。单位发生机构、编制变动和人员变动的,要附组织、人事或编制部门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支出预算论证报告。各部门按照对所编报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项目支出,编制项目论证报告。
  
  六、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200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深化预算编制改革,是依法理财、科学理财、透明理财,推动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把预算编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预算编制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预算编制工作政策性强,内容复杂,程序较多,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加强领导,充实人员,做好预算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预算编制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编制2009年市直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思想,认真处理好部门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三)严格遵守时间,按时完成2009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工作是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统一下发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预算,按时完成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各主管部门将本级和所属二级单位的预算草案审核后将输出表格连同汇总后的电子数据,按时报送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在填报过程中,需要完善的有关事项我们将直接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hsczj.gov.cn/,联系电话:2355291。
  
  附件:(一)——部门2009年部门预算说明(样本)
  
  下载的文件
  
  (二)2009年黄山市市级部门预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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