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操作-政府采购信息网

昆明机场改扩建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04-09-09 15:10:00 来源:不详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和中国机械迸出口总公司受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委托,对长江三峡水利枢纽二期工程大坝和厂房主混凝土施工主要设备进行国际采购招标。武汉市第二公证处受理了此项公证申请后,派员审查了招标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主体资格以及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前往开标所在地宜昌市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为开标现场公证作好准备工作。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1996年1月15日12时和16时分别是此次招标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公证员于1996年1月15日8时到达接收投标书现场,监督了标书的验收、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共有7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他们是丹麦K.Grane公司、美国prtec公司、法国potain公司、香港Balamaprima公司、夹江水工厂/中俄联合体、上海港口机械厂、中信国际合作公司。开标于当日16时准时在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三楼第五会议室进行。标书启封之前,公证员和技标方的代表又再次检查了标书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方代表在检查登记表上签字认可,然后正式启封。随后,公证员监督了唱标和开标记录,在核实标书内容与唱标和开标记录一致后,现场发表了公证词,确认了开标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次工程招标的标的额高达10亿元人民币,投标方涉及欧、亚美8个国家和地区,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纷纷予以宣传报道,社会影响很大。由于公证员恪尽职守,严格实施法律监督,从而确保了此次招标、开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招、技标双方的一致好评。

  昆明机场改扩建,依法公证保重点

  为迎接"99世博会"在昆明召开,保证会议期间中外旅客交通方便,根据1997年2 月初中国民航总局、国家计委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在北京召开的昆明巫家坝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会议,昆明机场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国家民航总局和云南省1997年基本建设计划(国家级重点工程),中国民航总局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投资人民币7亿多元,对昆明机场候机楼进行改扩建设。为保证这一国家级重点工程优质、节约、高效、按期地完成施工任务,省长办公会决定,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省计委、省建行、云南航空公司、云南省公证处负责组织昆明机场候机楼改扩建工程及其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组织建筑工程招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关键。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云南省公证工作若干规定》,在云南省的基本建设工程,涉及标的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都必须依法组织招标。由于工程必须赶在"99世博会"前投λ功能使用,对于组织这样一个投资大、时间紧、边搭班子、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的多边工程,指挥部没有经验。在指挥部工作会上,云南省公证处公证员主动承担了"昆明 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议标"程序的起草工作,并参与审定议标原则和议标纪律等项工作。

  1997年2月28日在昆明宾馆,昆明机场航站楼工程议标会准时举行。省计委副主任陶××主持了会议,昆明机场扩建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赵××介绍了工程情况及邀请参加投标单位的情况,省政府副秘书长蔡××代表省政府讲了话。

  按照会议程序,公证员组织验证标书密封及投标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资格,组织投标单位抽签确定参加(回避式)议标顺序。检查结果:标书在开启前密封完好,投标单位法人资质齐全,法人代表均已到场。随后,公证员组织投标单位(云南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云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进行了现场抽签,云南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首先与业主进行议标谈判,云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第二家与业主进行议标谈判。

  按照议标顺序,第一家议标时第二家不参加,第二家议标时第一家不参加。议标时由云南省公证处主持,公证员开标、唱标,投标单位进行投标说明,议标领导小组提问及投标单位回答问题。经过对两家投标单位平等限时问答议标,竞标结束后,议标领导小组在云南省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经过对两家投标单位所报承诺报价、工期、工程质量、保修、社会信誉、施工组织等的综合评议,最后确定云南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中标。

  在本次建筑工程招标及合同公证过程中,公证员积极为工程建设指挥部及投标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政策援助。如,在中标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因对国家工商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规范文本)》理解、认识不同,使合同谈判受阻。针对双方谈判争执焦点,公证员提出了三项解决问题的法律建议:

  1.按照省建五公司的中标承诺,总承包价的计算方式为:以经过有权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为基础下


浮4.9%包干。在合同谈判中,指挥部提出为保证工程质量,三大材由建设方组织实物供应,为此,双方对包干下浮价格范围引起争议。公证员认为:建设方提供的实物,不应列为下浮范围,否则,有违合同的公平性。公证员的建议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2.在合同谈判中,建设方提出,中标方投标承诺书提出优质工程奖,工程建成验评 为优良也不应给予奖励。公证员认为:按照国家建设部要求,为保证建筑市场公平竞争,优质优价,现国家执行的预算价格仅为合格品的价格,加之,工程必须建成优良工程是建设方的要约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应当给予奖励。公证员的建议得到双方的采纳。

  3.为保证"世博会"的使用,工程合同工期为200天,若能按期完成已属创造了奇 迹。为确保工程质量,建设方提出不要求工期提前;承包方提出合同内容应体现奖罚对等,要求提前有奖,延期受罚。双方为此争议。公证员认为:按《经济合同法》规定,对期货产品,购买方不要求提前给付的,可拒绝支付提前奖。承包方最终同意放弃请求。

  公证员在本次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娴熟的业务技能和广博的法律知识深得省政府领导和指挥部的肯定和表扬,也确保了工程的按时开工。4月1日在省领导主持下,开工典礼按期举行。

    点评:

  本案例进一步体现了公证工作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保障作用。昆明机场改扩建工程是国家级重点工程。云南省公证处被省长办公会议确定为该工程的重要参与者之后,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筹备、组织、现场监督、合同公证等一系列工作中,提供了大量的、务实的、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不仅确保了工程的如期开工,而且为公证机关参与重点工程建设,进行深层次法律服务,提供一个成功的范例。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