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及安装改造工程采购一波三折——评标方法生事端
案例回放:2004年10月8日,某地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需要进行中央空调及安装改造工程的采购,采购技术含量高且工艺复杂。由于是为2005年城市运动会准备场馆,时间紧迫且任务繁重。于是,采购中心积极而迅速地展开工作,希望能迅速而成功地完成采购。然而,由于一家落标供应商的投诉,继而引发领导部门的关注,使这次采购事与愿违地空前漫长。采购中心顶着重重压力,终于在2005年3月19日,为此次采购画上了令人深思的句号。其中,采购中心的成与败可圈可点。
努力有目共睹
采购中心密切联系采购人,聘请专家对标书进行论证,提出明确的改造要求。该项目的采购技术含量很高,工艺复杂,采购人提供的技术要求概括性又太强,采购中心建议对技术要求重新设计,提供馆体结构图纸给潜在投标人,以满足各潜在投标人通用的技术规范。
另外,采购中心坚决抵制歧视性条款。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具有ISO 1400环保体系认证,具有国家大型模块风冷冷热水检测中心。为了保证该采购项目能够公正客观地进行,采购中心将主要资质改为: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投标品牌厂家项目授权书或销售资格证书,三级以上(含三级)项目经理证书,对注册资金不提要求。
为了赢得时间,在和采购人协商后,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目的是让具有投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平等地获取信息。
发售标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共收到7份答疑材料。对此,采购中心与采购人和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招标文件补充材料,并分别传真给所有投标人,便于投标人对标书进行全面理解与准确掌握。另外,将该补充文件在政府采购媒体上发布。
2004年11月8日正式开标。在相关部门代表的监督下,5位评委根据评分办法对11家投标单位投标情况进行了综合打分,最后确定了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220万元。采购中心根据评委的评审意见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评标方法有误差
2004年11月11日,采购中心接纪委通知,暂时中止合同的签署工作,原因在于落标人的投诉,投诉理由是:其价格分比中标人高12分,为什么不能中标?另外,还有几家供应商也在告状,市领导批示让采购中心与中标人谈降价事宜。
事实上,这一切都是因评分办法引起的。此次招标项目不是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而是采用了综合评分法。
该评分办法的拟定是在开标的当天上午由采购人代表、专家及采购中心共同研究确定。然而该办法也存在误差,应更缜密。评分办法制作人员思想保守、缺乏创新、部门负责人审核不严和工作失察是导致评分办法不缜密的重要原因。
根据标书提供的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分值,投标价格分50分,资质资信、履约能力5分,经营业绩情况8分,品牌知名度、设计先进性、合理化20分,售后服务10分,施工安装管理人员配备3分,其他承诺4分。另外,考虑到不定品牌采购的复杂性技术难度,中心充分尊重采购人对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都不能接受的事实,因此两种报价不在价格分计算范围内,但最高最低报价供应商参与具体评分,没有排斥在外。
从操作情况看,该评分办法有些地方值得商榷。一是主观成分大,评委有自由发挥的空间,如品牌知名度、设计先进性和合理化分值占20分,却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尺度,容易被别有用心者利用。
二是价格分较高且计算公式不合理。对于不定品牌采购,价格分占50分可能高了一点。不定品牌采购时,低质低价情况较为普遍,因此低价位的报价评分分值就不能太高,假如分值高就会直接影响高质高价投标人的正当权利。此标评分办法价格分的计算公式为: PF=价格总分值-(|F-Fm|/FM)×Q
×100(PF为报价价格得分、Fm为评估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报价人报价评审的算术平均值×0.9,F为各合格报价人的报价评审价,Q为折价分值,F>Fm时,Q=1;反之,Q=0.5,价格分值为50分,投标最高报价与最低报价不予计算平均报价)。
此评分办法的一个致命弱点是0.5系数问题。商讨此评分办法时的初衷是想去掉最高、最低价,而实际计算时只能去掉最高价,最低价依然得到高分,明显地排斥了高价高质的投标品牌,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低价中标了,引发了显而易见的不公平,评标结果出来以后有可能解释不清。(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