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带来的不该只是破坏
“什么?台风还会引发有关政府采购程序的纠纷!”在接受采访时,不少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就台风引起的政府采购程序纠纷问题显出吃惊。的确,没生活在沿海一带的人们是很难想象台风带给人们带来的诸多无奈的。但是台风确实给沿海人带来了诸多不便,不仅生活遭破坏,而且工作也可能受影响,就拿这次台风“罗莎”来说吧,一些政府采购活动也因此受到了影响。日前,某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因台风“罗莎”而与采购人发生了“争执”。
据介绍,受采购人委托,某县政府采购中心就其所需办公用品进行公开招标。要开标了,台风却逼近了。根据该县所在市市政府的防台文件的要求,该县须取消与台风无关的一切活动。“这可怎么办呢?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明天就得开标啊。”该县采购中心主任深感无奈。经与各工作人员电话沟通后,该中心决定取消次日的开标活动(开标时间也是投标截止时间)。于是通知采购人代表将取消次日的开标,延期开标,但采购人代表死活不同意,说办公用的传真机、电话机等都着急用。
采购中心主任通过电话与采购人代表沟通无果后,又找到采购人代表欲进行“亲切”交流,岂料双方却吵了起来——
“你们办事如此拖拖拉拉,以后就不让你们采了。”采购人代表盛气凌人。
采购中心主任也恼火了:“不可抗力你都不能理解,我还就不爱采了。”
最终双方不欢而散,该项目也没如期开标,而双方之后如何处理采购延期的事情,采购中心有关人士却不愿意透露。
不过,透过事件的起因却有不少值得思考的问题:一、如采购人不同意,采购中心可否根据市政府的文件取消开标,延期开标?二、如采购人同意延期开标,那么潜在投标人为这次投标提前赶到开标地而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三、如果采购中心按时开标,那个别潜在投标人认为台风是不可抗力,投标截止期一定会延迟,于是不来投标(据了解,此次招标没有报名环节,采购中心不掌握潜在投标人的数量和联系方法,没法进行通知),那么潜在投标人为准备这次投标而发生的损失由谁承担?四、项目委不委托给采购中心做到底该不该由采购人代表说了算?
遇到不可抗力当然该延期
业内人士认为,延期开标不是必须都有原因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上延期的规定程序就可以,如该发公告的发公告,该通知的通知。但遇到台风这样的自然灾害,就不一定能按法定的程序事先公告以及通知了。浙江省台州市的一位从业人员说,以前台州遭遇台风,市里通知除了应急部门上班,别的部门都不得上班,那开标当然就得顺延了。有法律专家指出,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之一,当地采购中心根据市政府的临时文件,取消与台风无关的活动是必须的,但应该及时告知监管部门及相关当事人。针对上述案例中采购人代表不同意延期开标的问题,有专家支招说,可以让其拿来市政府特批的“采购中心可以组织与台风无关的活动”的文件。
提前赶到的供应商应理解
如果延期开标,部分潜在投标人可能已经为这次投标而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提前赶到了开标地点,那么,提前赶到的潜在投标人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对此,业界人士普遍认为,在有可能的情况下,采购中心应该尽可能采取各种方式告知潜在投标人。但如果不可抗力的因素太突然,致使有关决定也无法及时告知潜在投标人,而潜在投标人也不积极主动了解政府的相关文件便提前赶到了开标地点,那么,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支付。有专家解释说,既然是自然灾害,对有关各方都可能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不应该太多计较哪方受到的损失多一点或是少一点。
如期开标采购中心要担责
如果采购中心如期开标,可能出现的问题是:一些潜在投标人已经看到市政府的文件,而自行推迟投标日程。监管部门不少工作人员认为,既然市政府已经根据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下发了“禁止”活动的文件,采购中心还违背文件去组织开标活动,因此而出现的问题,应该由采购中心来担责。专家建议,投标人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应该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了解该项目的下一步实施方案。
委托权不该给采购人代表
上述案例中,采购人代表盛气凌人的“高姿态”惹恼了采购中心主任。据了解,在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中,类似的采购人代表还有不少。行业内很多专家都建议,采购项目审批下来后,由谁委托、委托给谁以及委托的根据都应该有个细化的规定。集中采购机构作为一个服务于采购人的机构,应该得到采购人的尊重与支持,而不是由个别采购人代表随意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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