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偏离算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吗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08-04-14 13: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某市人民医院采购一套全自动医疗设备,A公司中标。但在采购结果公布之后,投标人B公司却提出了质疑。B公司称,医疗设备采购的招标文件中要求设备反映温度为37℃±0.1℃,可是A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设备反映温度却为37℃±0.5℃,与招标文件出现了偏离。采购代理机构随即组织了有关各方以及评标专家的多方协调会,但最终依旧没能解决B公司的质疑。最终,采购代理机构做出了这样的处理决定——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无误且应得到维护”。但代理机构的书面质疑处理函发出后,并为收到B公司任何回复。
几天之后,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收到了B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由有二:一是在项目的投标中,A公司未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二是采购代理机构接到质疑书后没有及时处理质疑。监管部门受理投诉后认为,成交人的产品能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且采购人经两个多月的实际使用,设备运转情况良好,完全符合用户需求,于是驳回了B公司的诉求。
透过本案例,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如果B公司所投诉的事项均是事实,可以断定A公司提供设备的反映温度对招标文件构成了正偏离。那么,正偏离对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是否构成影响?二、B公司表示未收到任何质疑处理决定,这样就可以断定采购代理机构未尽到质疑受理的义务了吗?
正偏离怎么处理应事先明确
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构成正负偏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比较常见。毕竟每个品牌的每个产品并非为采购单位专门定制,与采购需求不差丝毫是不太可能的。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这个技术参数还是实质条款时,他是不可能中标的。但是,当投标产品的某方面性能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时,能否断定该产品的投标已经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了呢?
有从业人员认为,当出现投标文件技术参数正偏离时,应该是此种产品性能优越的一种表现,不仅应认定其满足招标文件需求,还应对其给予一定加分。但有业内专家却不这么看:“这种做法使得政府采购活动有失公平。如果要加分,应该在招标文件中说明,让其他供应商也有准备。事实上,采购预算决定了采购标的的档次,供应商不计成本过分抬高产品技术水平是不大可能。”
无独有偶,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也说:“正偏离也有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时候,例如上述案例中,如果招标文件只规定了反映温度为37℃±0.1℃,所有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反映温度都应该在这个范围内,无论是未达到还是超过,都属于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若如当地采购监管部门判断,仅因使用情况来断定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对其他供应商是不公平的。”
他指出,目前,许多采购代理机构多会针对主要技术参数制定正负偏离打分表,由于某些参数有一定的负偏离对采购人使用不构成影响,因此打分时减去相应分数但并不否定其投标资格,但是对正偏离一般也不予加分。“政府采购不是购买最好的,而是购买最合适的。因此我们也不鼓励通过不计成本地抬高产品档次来获取政府采购订单。”
应主动索取质疑处理回复
据了解,做出了质疑处理却被投诉没尽质疑受理义务,许多采购代理机构都遇到过类似案例中的情形。不仅如此,个别采购代理机构打电话通知质疑人质疑处理结果后,质疑人仍对其受理行为不予承认。北京一家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就曾被这种情况‘教育’过,从此以后,我们不仅要做出书面的质疑处理决定,还会主动索取质疑处理回复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江苏省省级行政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法律没有规定质疑处理结果须公告,所以不少代理机构都没公告质疑受理结果,但采购代理机构还是有必要确认一下供应商是否收到了质疑处理结果,避免传达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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