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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旗 探索定点维修新方法

作者:贾静龙 发布于:2008-06-10 11:3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有两个旗县的部分政府采购工作走到了市本级采购中心的前面,公务车定点维修我们还没有做,扎旗已经做了,而且做得还很好。”5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交流中,通辽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包朝格图感慨到。而他口中的“扎旗”就是通辽市扎鲁特旗(简称“扎旗”)。
  
  出台制度规范定点维修
  
  车辆维修费是公务车使用过程中,耗资费用最大的一项。在没有实行定点维修前,因配件繁多、价格不一、维修费用不透明等因素,扎旗的车辆维修费用一直居高不下。扎旗财政局采购中心为强化车辆管理、堵塞支出漏洞、降低车辆维修费用,制定了《旗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管理办法》,从车辆管理的范围、原则、程序、监督等方面进行规定,促进了全旗车辆定点维修的开展。
  
  扎旗财政局采购中心主任戴洪学介绍,扎旗公务车定点维修采取了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了15家具有二类汽车维修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定点维修投标报价采用在内蒙古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管理费率三项指标最大优惠的报价方式,并对企业的设备配置、技术力量、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了六家汽车定点维修单位为旗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提供维修服务。
  
  在维修程序上进行严格审批,确定专职管理人员。维修车辆进厂维修前,要经有关人员及单位领导对车辆维修项目进行鉴定、审核、确定维修方案,填制《旗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审批单》,维修单位按照《汽车定点维修证》和《旗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维修审批单》进厂维修,管理人员负责维修车辆从进厂维修到出场验收全过程的监管。
  
  发放维修意见反馈表
  
  车辆定点维修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扎旗通过《旗直行政事业单位汽车定点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车辆维修管理,节约了单位车辆维修费用,但也存在着车辆定点维修管理工作没有完全实施到位、汽车配件质量参差不齐、价格不一等现象,戴洪学认为扎旗采购中心仍要在车辆定点维修上再多下些功夫。
  
  除了要对车辆维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外,要将车辆零配件的管理延伸到进货渠道。对定点厂商提供零配件的生产厂商、进货渠道、配件质量价格等进行抽查,防止以次充好、虚增价格等行为的发生。
  
  戴洪学强调:“我们还要通过向部门发放维修意见反馈表,征求部门对定点维修厂商在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同时向定点维修厂商了解维修单位是否按有关制度履行维修手续,是否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定点维修业务的开展,从而建立良好的制度执行和维修服务回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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