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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需要设立集采机构

作者:鸿其 发布于:2008-06-19 14:3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湖南省纪委办公厅公开印发了湖南省监察厅厅长贺家铁在湖南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就湖南省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看法,引起了当地政府采购业内人士的关注。
  
  贺家铁在讲话中要求,湖南省各地要“要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集中采购原则,没有成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市州政府都要根据需要成立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第十八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贺家铁的讲话据此指出:“我省(湖南省)各市州的政府采购规模都比较大,有的在10亿元以上,其集中采购项目,不方便也不可能直接委托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来采购。因此,为了落实集中采购原则,要根据需要成立集中采购机构。”
  
  关注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湖南省监察厅并没有越权,而是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这是我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发现有地方政府没有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来设立集中采购机构时,湖南省监察厅及时、正确地指出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正是积极依法行政的表现。
  
  《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以来,全国大多数地方都能依法进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设立,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由于轻视集中采购机构的作用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依法设立集中采购机构,让集中采购作为政府采购主渠道的作用受到了削弱。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成效。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湖南省监察厅的做法,很好响应了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形势需要,相信会对湖南省的集中采购事业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凡事怕就怕认真二字。要真正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同样离不开认真二字。
  
  期待各级政府,以及各级财政、监察、审计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更加认真依法行政,这样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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