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无经验又无规范 NGO如何破解救灾物资采购难题
作者:舒迪 发布于:2008-07-09 14:16:00 来源:人民政协报
公众关注NGO救灾物资采购
目前四川地震灾区正在紧张地进行灾后重建的有关工作,许多慈善公益方面的非政府组织(NGO)也积极投身其中。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慈善公益组织如何用好公众捐赠的善款去购买有关物资支援和参与灾区的重建工作,是每个公众都极为关注的焦点。
北京市统计局下属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近日公开了该中心对北京市18区县的1325位居民进行的一次慈善意识调查。调查数据显示,95.5%的被访者表示曾以捐款、捐物、献血、做志愿者等多种方式援助灾区,向灾区同胞表达了爱心。其中,58.4%的人选择了“担心慈善机构挪用善款”,55.3%的人选择了“担心慈善机构存在贪污腐败”。对于善款流向,47%的人首选通过报纸、电视公开善款用途,还有一部分人希望通过手机短信、网站得知善款的使用。
结果一经媒体公布,立刻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网络上就此甚至一片质疑:“怎么可能才50%的人希望公开善款用途,应该是100%希望公开!”
“由此可见,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善款使用的透明度是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也是慈善组织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一位慈善从业人士告诉记者。
但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恰恰是在善款使用的透明度问题上,差点让一些国内的大型慈善公益组织“栽跟头”。
汶川大地震发生数日后,有网民质疑称,有中国红十字会领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共向灾区送去1000余顶价值1300余万元的帐篷。如此算来,每顶帐篷均价高达1.3万余元。这就是一度流传甚广并万众瞩目的“万元帐篷质疑”事件。此后虽然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多次在各种场合发表声明澄清该采购的每顶帐篷均价为1175元,以释公众“万元帐篷”之疑,但我们通过此事却不难看到,慈善公益组织在利用善款购买救灾物资上正处于一个颇为尴尬的地位。
既无经验又无规范的尴尬
作为此次国务院指定接受捐赠的两家国内慈善公益组织的“领头羊”,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对于救灾物资的采购也是头痛不已。
现代慈善事业在我国发展起来不过是短短十几年时间,而这十几年间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巨大的救灾行动,所以在用善款进行大规模物资采购上,并没有相关的先例和经验。
一方面,此前并没有救灾物资紧急采购的经验,另一方面,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这种采购如何进行。再加上我国慈善公益组织公信力的相对薄弱。“一个不小心就会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发展造成灾难性的事件。”中华慈善总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在民政部今年4月底公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对救灾捐赠的管理包括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要求。但在其第五章“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条款中,对于善款的大批量采购行为规范还是空白。尤其是对于像中国红十字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动辄接受上亿元善款的慈善公益组织该如何规范和进行救灾物资采购,仅仅是宏观地要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此后5月31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汶川地震救灾采购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第二条终于对捐赠钱物的处置提出明确要求:“在汶川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涉及灾民紧急救治、安置、防疫和临时性救助的采购活动可以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在保证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由采购单位自行以合理的价格向一个或多个供应商直接购买”。第十条继续对全文做出补充:“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紧急采购项目外,发生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行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然而让人尴尬的是,通知对于慈善公益组织如何使用善款购买救灾物资的规范和程序等仍然是空白。
政府采购代购:不得已的方式
面对慈善捐赠的井喷热潮和公众慈善意识的空前觉醒,慈善公益组织在用善款采购救灾物资的过程中,也空前地谨慎和注重公众的评价。
地震灾情发生后到目前,中华慈善总会共募集款物近10亿元人民币,其中有超过1.8亿元的善款被用来采购粮油食品还有过渡安置板房等。
如何去保证采购的公开公正透明,从而避开公众信任危机的高压线,也让中华慈善总会一度颇感为难。负责此事的中华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常寒婴告诉记者,鉴于中华慈善总会缺乏相关经验,他们决定采取完全公开的采购模式。
5月25日,中华慈善总会在成立14年后首次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开招标,紧急采购食用油500吨、大米1000吨。
“其实算不上严格的招标竞标,我们只是采用了公开报价的模式。但不管结果如何,这样的采购流程会让捐款者更加放心。”常寒婴介绍:“我们一切联系都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进行,不和供应商见面。”这样一方面有助于提高效率,也杜绝了供应商“公关”的可能,从而能更好地面对公众的质询。
事实上这是一次并不能算成功的招标采购。因为前来投标的商家并不是很多,大部分商家一方面缺少实力,一方面似乎还在观望,在踊跃程度上,与积极捐款的行为差之甚远。最后只有食用油的采购成功。对于涉及金额达1亿元以上的过渡安置板房、帐篷的采购,中华慈善总会不得已,只有依靠政府解决:由中华慈善总会出钱,在国家采购的定点厂家按政府采购价格购买。
中华慈善总会寻求政府帮助,以避免采购为自己的公信力带来麻烦。同时,中国红十字总会也表示遵循《政府采购法》的程序,来采购物资。
但是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出现了:《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物资要先做计划,批复后做标书,公示20天,再投标、开标、评标、签约、验货、运输、分发,全部下来起码50天。这显然不符合慈善公益组织遇到紧急自然灾害时救灾的需要。我们希望能够有一种真正符合慈善公益组织需要的采购法规的出现,这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必然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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